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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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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发展党员 工作 基本原则 基本 程序
开展党员工作根本原那么和根本程序 开展党员工作根本程序 开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开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化,保证党员质量,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开展党员工作根本程序如下。 一、入党申请人员管理 1.凡要求入党者,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要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建立登记卡,并报党(工)委备案。党(工)委要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名册。 2.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到达应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工)委审核无异议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考察写实簿由党组织掌握,不发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4.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定期培训及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 5.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的考察意见要填写进考察写实簿,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 6.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等。 7.入党积极分子调开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调入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三、开展对象确定 8.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开展对象。 9.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要报党(工)委审查同意,并在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填写培养联系人对列为开展对象的意见和党小组对列为开展对象的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表现以及提出能否列为开展对象的意见。 2023.确定为开展对象后一个月内,党(工)委要对开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形成的政审材料,是本乡镇(街道)的加盖党支部的印章,不是本乡镇(街道)的除加盖党支部的印章外,必须加盖所属党(工)委的印章。然后在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填写开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意见。 11.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本国策等,经有关部门处理满五年后要求入党的,党(工)委必须严格把关,慎重开展。被开除(劝退、除名)出党,要重新申请入党的对象,党(工)委严格审核后,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12.开展对象入党前须先进行公示,公示以统一样式关于拟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 13.党(工)委要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开展对象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在培养考察写实薄上签署意见,发给入党志愿书。开展对象应根据要求,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将表内工程向开展对象解释清楚。两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志愿书中,入党介绍人意见一栏内容应包括:对被介绍人的根本看法和评价;被介绍人的缺点和缺乏;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同志已根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家庭成员情况一栏中,主要包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中,包括岳父母(公婆)、伯叔舅姨及外祖父母等。 14.将开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写实簿、入党志愿书,报县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四、预备党员接收 15.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根本程序是: (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①支部书记主持会议;②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③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③党(工)委派人列席支部大会。 (二)宣读开展对象名单。支部书记宣读确定的开展对象名单。 (三)开展对象汇报。①开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入党志愿;②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四)发表意见。①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开展对象的有关情况;②对开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五)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汇报对开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开展的意见。 (六)讨论。①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开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②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开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③开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七)大会表决。提议党员进行表决。大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八)填写召开党员大会情况。支部大会召开后,在培养考察写实薄上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情况,其中实到党员名单一栏必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不能代签。 (九)填写决议。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6.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前,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XX县区直党(工)委分管负责人要与开展对象逐个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根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党的认识,进一步考察其入党动机。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未经党(工)委指派专人谈话的不能审批。 17.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18.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工)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工)委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19.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加盖党(工)委公章,书记签名或盖章。同时,及时填写接收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进行宣布并通知本人,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也要通知本人,并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五、预备党员教育管理 20.党支部要及时与党(工)委新审批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编入的党小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交纳党费的规定等,同时,针对其存在的缺点,指明努力方向,并分配一定任务。 21.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一般为介绍人)为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并按时填写意见。 22.党(工)委要统一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六、预备党员转正 2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申请报告要真实,且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4.对于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25.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大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能开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预备党员转正的一般程序是: (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培养联系人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四)全体党员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并表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五)支部大会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赞成人数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六)作出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七)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根据到会党员的评议,表示自己的决心。 (八)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7.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工)委会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对审批转正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宣布并及时与本人谈话;对延长预备期的,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2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培养考察写实薄、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交党(工)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如农村党员),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工)委妥善保存。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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