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钓鱼〞执法案件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闸航路上的涉嫌非法营运交通行政执法一事,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上海市政府首度作出正式回应,称已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根据上海当地一位老司机透露,倒“钩〞执法在上海其实很普遍,钓钩〞与执法大队关系密切,达成的“是双赢〞的利益链。“司机孙中界以自断手指〞的残酷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张海超最终证明了自己确实患“了尘肺〞职业病,但孙中界能否证明自己的清白,目前还无法得知。上海市政府已要求浦东新区查明事实,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只能拭目以待。其实判定孙中界有没有驾驶黑车并不复杂,只要调查其以前是否存在以搭载乘客为营利目的的行径,或者说孙中界有没有以此为经营手段,事情即可一目了然。但在未弄清事实之前,执法部门不能因孙“中界偶尔一次的搭载乘客,就轻言按照以往案例,百分百可以认定孙先生驾驶黑车〞。这种轻易把个案上升为普遍性的经验式执法,显然有失公平公正,也有违执法应秉持的科学精神。而且有关部门声称,“孙中界当天晚上搭载的是普通市民,并非倒钩〞,但身份不便公开。既然是普通市民,身份又有何不便公开呢?可怕的是,钓鱼式执法,不但上海有,其他地方同样有类似现“象;不但交通运输行业存在,其他行业也一样存在。姑且不管钓鱼执法〞如何有损公权力形象,单就这种行为本身,在执法程序上似乎存在着两个问题:其一,执法部门不能诱导公民违法,对其可疑行径可以进行客观调查,但不能设个圈套,诱使公民做出违法之举;其二,这种诱导下的违法能否作为公民违法的证据尚存疑问,至少在目前的法律上还没有获得支持。既然钓鱼执法本身存在着程序上的瑕疵,那么为何有些执法部门还热衷于此呢?说到底,与罚款执法的变异有关,或者说与钓鱼执法背后的利益有关。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分手段,本意是为了纠正错误,但现在却变异为完成指标而罚款,甚至是为了部门创收而罚款。上海市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23~2023年度创立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在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到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鉴于罚款是有预定指标的,公众也就有理由疑心,执法部门为了完成指标,会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甚至不惜采“用钓鱼执法〞。“黑车要整治,违法行为要惩罚,但不能以罚代管,更不能以钓鱼“执法〞先诱导公民违法,再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