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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产品
质量
安全监管
工作
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平安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我镇农业产品的生存和开展。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XX县区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平安法、食品平安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分、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农产品质量的精神,大力开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农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初步建立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构建我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体系,将区域内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二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增强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省、市、县对我镇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到达96%以上。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成立以镇长刘琴为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常务)、廖雅妮为副组长,以马武深、刘志、陈昌树、马健、袁爱民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昌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效劳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属地管理
对全镇内的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档案,切实开展监管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基地环境监管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
2、加强农药使用监管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发生。落实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台账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系统防治。
3、开展农业产地环境平安监管。积极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开展定期定点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做好农田污染应急预警工作。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以制定大宗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质量平安控制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为重点,将农业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生产者看的懂、学的会、易操作。
2、加快农业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示、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平安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平安,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3、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申报和产品认证登记。要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预警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工作,完成年度县定监测指标,每月对我镇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农残检测不少于2023次。协助省、市、县对我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蔬菜、水果质量平安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突发事件的应对。整合各村(居)委会食品平安成员单位监测资源,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发布,绝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
四、时间安排
(一)2023年3—4月全年分别在3.15、食品平安宣传周和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实施日期间,采取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单)、宣传车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平安法、XX省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平安科普知识。
(二)2023年5月30号以前对全镇区域内水果、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集市)进行普查、统计,备案存档。
(三)对我镇农产品,如蔬菜类(白菜、百合、小白菜、油菜、菜心、甘蓝、四季豆、豆角、豌豆、辣椒、茄子、胡萝卜、白萝卜、花椰菜、芹菜、空心菜、菠菜、生菜、莴笋、西葫芦等);水果类(桃、李、梨、柑橘、柚子、樱桃、杨梅、草莓、西瓜等)分别在每月的1、5、8、2023、15、、18、20、25、28、30号进行农残的抽样检测
(四)全年在重要的节假日、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总结农产品质量平安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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