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培育
残疾人
社会工作
人才
加快
推进
服务体系
建设
培育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加快推进残疾人效劳体系建设
培育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加快推进残疾人效劳体系建设
XX省残疾人联合会
赵小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效劳不断得到拓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为残疾人带来了福音,202322年3月20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效劳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国办[202322]19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效劳体系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效劳体系建设,是当前,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残疾人工作的中心点,也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和关注点。由于残疾人的需求具有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等特点,要将残疾人保障和效劳融入政府大盘,争取资源,用足政策,要发动社会、社区力量共同为残疾人效劳,同时要提升残疾人工作者效劳残疾人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残疾人的根本需求。
一、全省残疾人根本状况和需求
根据我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我省各类残疾人221.1万人,约占总人口比例6.25%。其中视力残疾35.6万人,占16.1%;听力残疾61.3万人,占27.7%;言语残疾2.7万人,占1.2%;肢体残疾49.9万人,占22.6%;智力残疾19.1万人,占8.6%;精神残疾16.3万人,占7.4%;多重残疾36.2万人,占16.4%。残疾等级为一级的32.5万人,二级的24.9万人,三级的60.3万人,四级的20233.4万人。一二级为重度残疾,57.4万人,占全部残疾人的26.0%;三四级为中度和轻度残疾,163.7万人,占74.0%。全省残疾人口中,0—6岁残疾儿童4.5万人,占2.1%,7—24岁青少年残疾人17.9万人,占8.1%,25—59岁青壮年残疾人67.3万人,占30.4%,60岁以上老年残疾人131.4万人,占59.4%。
根据XX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调查表统计推算,从未接受过任何效劳或扶持的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61.1%。62.5%的残疾人需要医疗效劳与救助,但仅有20.75%得到了效劳;57.2023%的贫困残疾人需要救助与扶持,但仅有14.93%得到扶持;
38.57%的残疾人需要辅助器具,但仅有5.24%得到效劳;
22.48%残疾人需要康复训练与效劳,但仅有7.61%得到效劳;
17.93%的残疾人需要生活效劳,但仅有5.55%得到效劳。
二、全省残疾人工作者根本情况
自1988年XX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各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都成立了残联;省、市、县残联下属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效劳、康复效劳、辅助器具效劳等事业单位;县、乡镇建立残疾人效劳社;乡镇(街道)、村(社区)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也叫社区联络员),村(社区)康复协调员等。根据我省202322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
省、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编制数分别为40人、89人、350人、284人,实有人员总数为39人、126人、427人、999人;省、市、县残联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分别为52人、125人、259人,实有人数为50人、114人、255人。总计全省残联含事业单位编制数1199人,实有202322人。
1县、乡镇建立残疾人效劳社和效劳分社,实有工作人员分别为204人、463人。总计667人。
乡镇(街道)、村(社区)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分别为876人、5227人。总计620233人。村(社区)设康复协调员402023人。
三、目前存在问题
(一)虽然全省残联自上而下都成立残联并建立了一支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但明显存在人员缺乏,特别是存在越基层人员越少的情况。
从残联在职人员情况看,省残联含事业单位实有89人;9个设区市残联含事业单位实有240人,平均一个设区市缺乏27人;84个县(市、区)残联含事业单位实有782人,平均一个县(市、区)9.3人,还缺乏2023人;120233个乡镇(街道)残联,实有人员999人,平均一个乡镇(街道)0.9人,还缺乏1人。
全省残联含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为202322人,对应全省221万残疾人,约为1:120230。如果按编制人数计算就更少了。
全省残疾人工作者,包括残疾人效劳社工作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等共计12789人。我省有12987个村(社区),平均一个村(社区)缺乏1人。对应全省221万残疾人,大约1:173。实际还存在残疾人效劳社没有编制,工作人员可能是残联人员或残疾人专职委员兼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康复协调员可能是同一个人等情况。
而且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文化程度偏低。根据省残联互联网上社区联络员管理系统统计,残疾人专职委员中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17.25%,高中(含中专、技校)占26.98%,初中文化占44.33%,还有11.44%是小学和文盲半文盲。
(二)我省已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等效劳机构,但覆盖面小,受益残疾人少,难以满足广阔残疾人的根本需求。
全省社区(村)2401个,已开展社区康复效劳1982个,占社区(村)总数的82.55%,已建康复站社区1632个,占社区(本)总数的67.97%。辖区内残疾人1631299人,但建立社区康复效劳档案433673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6.59%,已接受社区康复效劳累计数34670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1.25%。距离2023年我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效劳〞的目标差距甚大。
全省残疾人康复机构235个,其中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机构35个,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11个,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效劳机构20230个,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效劳机构89个,在机构内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仅1293人。与残疾人总数22.48%有“康复训练与效劳〞需求比较,存在极大差距。
全省残疾人培训机构115个,全年培训残疾人22129人,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仅2241人。
(三)残疾人工作者效劳残疾人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惠及残疾人的政策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人民政府早在1996年制定XX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XX省人民政府第37号令)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组织,都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
2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根据省地税“就业保障金征缴数据库〞数据,到202322年年底,全省(厦门除外)分散按比例就业单位申报覆盖率仅为35.65%,申报单位6420231个,其中安置残疾人到达法定1.6%比例的单位仅1297个,占申报单位总数的2.02%;有安置但未到达1.6%比例的单位806个,占1.26%;尚有61988个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占96.72%。申报单位中安置残疾人542023.5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率仅为0.038%,其中只有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率到达1.2023%。
XX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规定,“年度收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各个工程的比例应掌握在:培训费不少于50%;扶持费不少于30%;其余局部用于奖励等各项费用。〞根据我省202322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202322年收取就业保障金303,656,145.88元,支出303,127,429.54元,其中培训支出19,253,129.78元,仅占当年支出总数的6.35%。
2023年6月20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3]14号),202322年8月30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残联制定XX省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实施方法(闽劳社文[202322]386号)提出:对具有当地户籍,持有当地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低于上年度设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含60%),给予个体养老保险补贴。但根据我省202322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202322年个体养老保险补贴人数仅750人。
四、社会工作借鉴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1991年成立时对社会工作给出定义: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和解决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预防和解决局部经济困难或生活方式不良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开展社区效劳,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质量,实现个人和社会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开展。(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编委会,1994)由此可见,残疾人是社会工作的重点效劳对象。
社会工作是一门助人自助的专业,以实践为核心,注重帮助人的方法与技巧,同时也非常强调培养工作者的价值观与伦理情操。残疾人社会工作是以残疾人为效劳对象的一种务实性的社会工作,不仅是要解决残疾人个人问题,同时还要将残疾人群体以及社会残疾人现象作为效劳和研究对象;既要解决个体残疾人、残疾人群体面临的问题,同时还要解决残疾人在社会开展中面临的诸多如教育、就业、不公等问题,以及残疾人现象给社会造成的问题和影响。残疾人工作者要树立社会工作理念,借鉴个案、小组、社区、社会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为残疾人提供更到位和更为贴心的效劳。
对残疾的认识模式不同,社会工作为残疾人提供的效劳也不同。残疾认识模式一般分为三种:
一是医疗模式。这种观点将残疾视为疾病,认为通过医疗手段或辅助医疗方法及器具,可以解决病者的困难。依据医疗模式,处理残疾问题的方法是福利和医疗。社会将残疾人作为需要保护、同情、怜悯的对象,通过救助使残疾人的生活善有所改善。同时尽可能通过治疗、康复帮助残疾者重建其身体功能,使其到达正常社会或某个岗位的要求。在这种模式指导下,社会工作者应对现代医疗科技的进展有根本认识,并在适当情况下协助残疾人取得合
3适的效劳,包括转介病人前往有关的医疗机构,以及在病人有需要时帮助申请经济援助等。
二是个人模式。这种模式将残疾视为个人(或家庭)的悲剧,个人(或家庭)要承担在治疗残疾过程中的痛苦。在这种模式指导下,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就是从旁协助,让残疾人接纳自己的残疾现实和重新适应环境。
三是社会模式。这种模式认为,残疾并不必然导致障碍,只有当残疾与环境、与社会对待残疾的态度发生冲突时,残疾才构成障碍。即障碍的有无及其程度是由残疾人与其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是个人残疾经验与社会环境动态互动的结果。因而残疾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社会应该为受损的个人承担责任,即残疾人个人所承受的痛苦和损失应该由社会来补偿。社会工作者的任务除了帮助残疾人恢复功能外,还致力于消除限制残疾人的外在环境和社会因素,协助残疾人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开展时机,以到达自强和自主的境界。
五、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国家中长期人才开展规划纲要(202322—2023年)提出: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中国残联正着手编制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及其配套文件,建立一支具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的专业效劳队伍和一支既懂管理、又懂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管理队伍。将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育残疾人社会工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