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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安全
工作
建议
学校平安工作的几点建议[合集]
第一篇: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的几点建议怎样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的几点建议
平安卫生工作历来被人们所重视,尤其是学校平安卫生更是被人们所关注。作为学校,我们肩负着千钧重担,如何做好学校的平安工作,配合学校平安文化建设,让学校满意,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更让社会满意,所以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各校长要亲自担任平安领导小组组长,把平安工作看作是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认识到平安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树立“平安至上〞、“平安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对平安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平安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2、完善学校各类平安工作责任书。平安工作责任书包括。班主任平安工作责任书、交通平安责任状等。
二、“防〞字当头,多与班主任沟通,及时纠正偏差,防患未然有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校平安工作牵涉到学校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1、与班主任多沟通。学校平安工作说到底还要各班主任密切配合才能见成效的,如果没有他们的配合,你就是“三头六臂〞也于事无补。所以,为将学生中的平安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或从根本上消除平安问题,只有多与班主任沟通,才能及时的纠正工作中的失误。
2、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各项平安设备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检查的内容包括灭火器、实验室、食堂、图书室、运动场地、
1教室内外及楼道等。做到校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内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使用。
三、家校联系,群防群治
学校平安并非一个学校所能为,必须依靠全社会共同协作,才能取得更有效的成果。
1、定期召开家长会,借机对学生家长进行平安教育,把平安工作从校内做到校外。
2、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不断提高家长对平安工作的认识。暑假、寒假和长假,学校都可以通过校讯通给家长一条短信,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平安教育,以保证子女在假期中的平安。
总之,平安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长期的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第二篇。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的意义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的意义教育要科学开展、协调开展,平安开展是根底。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活动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学校平安工作是全社会平安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局部,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平安、健康地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只有学校平安开展,才能构建和谐的校园、和谐的教育,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为此必须加强学校平安工作。
公安部出台的维护学校和幼儿治安八条措施
为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平安,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责,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2)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停,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平安。
(4)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平安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
(5)在地处交通复杂地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6)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平安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7)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8)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催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平安职责。
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工作六条措施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平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为预防各类学生平安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生平安教育,做好学校平安工作,现提出六条措施如下:
(1)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平安。
(2)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平安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3)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平安教育,强化学生平安意识,特别是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平安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但凡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
(5)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落实夜班值班,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6)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平安的活动。
XX县区学校平安工作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平安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平安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平安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平安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平安事故。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平安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平安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平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平安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学校平安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平安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平安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年度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平安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催促学校排查平安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工程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平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平安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平安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平安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
(二)建立健全学校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平安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平安管理工作年度方案,落实年度学校平安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平安责任书,将平安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平安检查,排查各项平安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学校在学校平安管理工作中的任务:
(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平安。
1、学校要在建设、平安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XX县区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平安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平安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XX县区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平安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平安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XX县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XX县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那么,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前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平安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平安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前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