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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快
蔬菜
发展
工作
意见
范文
加快蔬菜种业开展工作意见
一、加快蔬菜种业研发的重要性
但目前我市蔬菜种业育种研发仍处在初级阶段,科技型蔬菜种子企业数量少、自主创新能力缺乏,商业化蔬菜种业研发机制尚未建立,育种人才和科研投入缺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蔬菜种业开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市已进入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加快蔬菜种业开展成为提升现代农业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开展方式和增创农业开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在国家、省和市强力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的新形势下,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蔬菜种业开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蔬菜种业快速开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蔬菜种业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保障蔬菜供种安全为目标,以培育科技型种子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整合种业资源,搭建开展平台,加强政策扶持,增加经费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蔬菜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蔬菜种子产业体系,全面提升蔬菜种业开展水平。
〔二〕根本原那么:
一是坚持自主创新。加强蔬菜种业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蔬菜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资源,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三是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技创新模式。
四是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三〕开展目标:到2023年,根本形成分工合理、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种子研发新机制,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引进、创新一批优质、高产、多抗种质资源,建设1处种质资源中心、1处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商业化育种研发中心,培育6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10个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新品种,建成一批与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标准化优势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打造1-2个具备国际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蔬菜种子龙头企业,吸引10处以上科研机构或研发型企业到我市创业,形成蔬菜科技型种子企业集群开展局面,建设“中国蔬菜种业之都〞。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三步走开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结合产业实际,实施企业买断现有品种、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发、企业自主研发三步走开展战略,培育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新品种60个以上,形成自有良种推广优势,提高国产化蔬菜良种的市场占有率。
〔二〕加强种业科技研发。加强蔬菜种业集团科研中心建设,支持健全实验设施,加快建设商业化育种科研中心;针对主要蔬菜品种,成立6个田间育种组和2个实验室育种组,开展常规作物育种和基因育种工程,积极培育优良品种;鼓励优势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
〔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规划建设集蔬菜良种研发、试验示范、良种繁育和展销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化、开放式蔬菜种子创新创业基地,建设2023亩创新基地和3000亩创业园,在加强自主创新研发的同时,吸引国内外种子科研机构、研发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业,开展育种研发或创立科研企业,逐步形成研发型种子企业集群,打造蔬菜种业的创业平台和中关村。
〔四〕培育种子龙头企业。鼓励优势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种业集团;支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开展道路,实现种业产业链不同企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鼓励研发型种子企业加强科研机构、加工车间、检验中心、繁育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按标准加快打造10处市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龙头企业。
〔五〕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与创新。充分利用中荷共建蔬菜示范园、国家蔬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站、蔬菜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国家大宗蔬菜技术体系试验站等国内外蔬菜研发平台,广泛收集最先进、最前沿的蔬菜种质资源并贮存、研究、分析与创新利用,建设国内最大最齐全的蔬菜种质资源库。
〔六〕建设标准化育繁基地。鼓励种子种苗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苗〕生产繁育基地,加强农田水利、加工精选、生产档案等设施条件建设,力争每年建设1-2处市级以上标准化种子种苗生产基地。
〔七〕加强种子展示推广。加强蔬菜种子种苗展示中心建设,2023年开始,每年在蔬菜博览会会场和羊青路蔬菜种子创新创业基地举办春、秋两季新品种展示交易会,面向全国集中进行蔬菜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
〔八〕加快培养育种人才。加快培养种子产业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引进博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育种人才,支持种子企业培育自主科技创新团队,到2023年初步形成由5-6名学科带头专家、10名博士和博士后、30名硕士组建的蔬菜育种研发团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学科交流合作,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员外出深造,打造一支业务技术精湛、管理理念先进、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家队伍,率领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四、政策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统筹财政支农资金,加大对蔬菜种子产业开展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鼓励种子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中院校的合作,重点支持种子研发、试验基地建设,新品种引进、选育、生产性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设立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专项资金,对种子资源库运营、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研发,对通过省级以上审定具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新品种,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对具有重大突破的蔬菜新品种、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建立科研机构,积极争创并成功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技术〕中心〞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争创成为市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龙头企业的,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同时,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争创成为市级以上标准化种业生产基地的,在享受上级扶持政策的同时,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资金奖励。对在我市创新创业获得“泰山学者〞、“长江学者〞、“千人方案〞称号和硕士以上学历、具有育种成果的育种专家,按照?关于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双百方案〞的意见?规定,给予30-300万元资金奖励或扶持;对新入驻我市的研发型种子企业建设育繁基地的,水、电、路等根底设施配套、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种苗生产的农民合作组织和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对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院校种业科技开发的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比例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科技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效劳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是落实土地优惠政策。土地、规划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对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及种苗企业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对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所必须的建设用地需求,优先支持保障解决;对新入驻的科研机构或研发型种子企业所必须的建设用地需求,优先扶持保障解决;对种苗企业投资建设种苗生产基地所需的管理、仓储用房及配套效劳等附属设施用地,要按照农用地管理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四是加强育种人才引进。探索育种人才引进和管理新机制,吸引高层次育种人才到我市开展育种研发或创办研发型种子企业,在相关部门事业单位设立专门岗位,引进博士以上学位的育种专家和人才,引进人员的档案、工资等级、职称等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将人员职称晋升在其落编单位现有岗位外单列,将人员安排在急需育种人才的研发型企业工作,工资、保险等由企业全额承当,全力扶持科研种子公司建立自主研发团队,确保育种人才能够引进来、留得下、用得上,尽快形成自主研发创新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金融支持机制。每年协调金融机构安排2亿元资金〔人民银行与农业局于2023年联合出台加快蔬菜种子种苗开展意见的规定〕,支持蔬菜种子种苗企业开展育种研发、技术更新改造和根底设施建设。将种子种苗生产保险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市财政对种子种苗订单质押贷款,按年新增额的1.5%给予风险补偿,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业风险分散机制。鼓励种子种苗企业创造条件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蔬菜种业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种子管理机构,健全种子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品种审定、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能。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属于公共效劳范围内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那么,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蔬菜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大种苗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苗等违法行为。加强出入境种子种苗的检验检疫。农业、监察、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种子种苗业协会的支持、指导和效劳,健全完善协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协会在种苗业开展中的协调、效劳、维权、自律作用。加强对种子种苗企业的效劳,组织开展企业间、企业与科研单位间的交流合作。引导行业协会开展种苗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强行业自律,探索建立企业维权协助机制,大力宣传种子种苗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局、财政局、编办、发改局、科技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国土局、商务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民银行支行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蔬菜种业开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推进蔬菜种业开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重大政策。各镇街区要加强对蔬菜种业开展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科学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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