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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代
中心小学
学籍
管理制度
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理制度
一、总那么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标准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与班科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二、入学
第三条严格按照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
第四条新生注册后便取得学籍,编列学号。学生学号由九位数字编制组成。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前两个数字代表入学年度,第
三、四两个数字代表乡镇,第
五、六个数字代表学校,最后三个数字代表学生号码。学生学号长期不变。留级生和复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
第五条非效劳区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借读手续前方准就读,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并建立正式的学籍。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并由中心汇总上报教育体育局初教科。
第七条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不得出现生、籍别离或不符的现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三、转学
第八条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乡镇内转学的,由中心审批;跨镇或跨县级以上转学的,需经教育体育局初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所在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同接受务义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一起转出。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
第九条接收学校根据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和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经审核完整,即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并在学籍卡中注明。
四、休学
第十条学生因病(镇级或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查证属实后,报中心批准,并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一条小学休学原那么上以一学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经申请可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存,不得到其他学校就读。
五、复学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复学,复学时应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学习,并在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中注明复学时间。
第十三条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发动复学并向校长报告,由学校配合当地政府依法促其复学,并坚持学满规定年限。
六、留级
第十四条中心小学原那么上实行不留级制度,或留级比例控制在1%以内,其他小学留级比例控制在3%以内。
第十五条小学阶段只允许留级一次。小学毕业年级一般不留级。不得利用转学和借读时机,随意将学生留级。
七、毕业
第十六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经教导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需经过一次补考及格前方发给毕业证书;对虽未修完小学课程,但完成小学四年级且修业年限已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者,发给接受义务教育年限证书。
第二篇:华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推荐]华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那么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标准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的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转班、奖励等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学籍档案,教导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保存。
二、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注册手续。原那么上,学校不招收辖区外或非适龄儿童入学,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方可入学,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家长或学生不得挑选班级。新生入学后,教导处要组织班主任填写好新生花名册。
三、转学
1、转入学生,因父母在本地辖区工作或投亲的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手续,经学校校长批准,经过“语、数〞两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是本校辖区范围内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学校无条件安排插班就读。
2、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务工等到外校学习,由家长持转入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开出转学证明,转学证明要在上学期期末或学期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学期中原那么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四、休学
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医疗单位的住院证明书和收费发票,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存学籍。休学期满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可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就读。
五、请假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一周以内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教导处审批备案。
六、留级
原那么上不允许留级,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
七、转班
原那么上不允许转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
八、流失
1、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要家访弄清学生去向,宣传义务教育法,发动其上学,屡次发动无效的,由教导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2、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发动返校上学的,各年级班级必须接受,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恰当的教育。
九、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处审核、批准;授予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需经学校审查通过,由校长批准公布。
第三篇:林桥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林桥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以上,户口在本社区的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那么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开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存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成绩通知单。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到达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五、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并颁发给毕业证书。
六、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那么,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清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月以上由校长批准。
七、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方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方法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升入学校。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十一)学生的体检资料。
(十二)学生学籍和学科学习档案由教导处负责,德育档案由德育处负责。
九、借读学生管理
参照区教育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林桥小学教导处
202223年3月
第四篇:辛集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辛集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效劳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批准后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