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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场
升级
改造
标准
方案
市场升级改造标准方案
XX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甲级)
一、市场升级改造的规划建设
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用地及其功能必须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如涉及建筑结构的改建重建,还必须经建设部门审核批准。
二、市场内外墙面、天花
除棚架市场外,市场内外墙面、天花应涂刷具备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整洁美观,风格和谐。场内墙面、立柱四周应贴抛光砖,高度不低于1.8米。
三、市场采光
市场应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同时应配备足够的灯光设施,确保市场营业时场内明亮。
四、市场空气质量要求
市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出入口和换气窗,采取自然通风方式使场内无臭味、空气质量较好。封闭式市场要配置完备的送抽风设施和通风系统。
五、市场消防
市场与周边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总平面布局,市场的建筑构造、耐火等级、各类构件耐火极限,店档布局、平安疏散,市场内的消防设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市场供水、用电设施
供水、用电设施要完善,重点摊位应有独立的水电设施和统一的照明灯具。需要设置电插的摊档,线路应明铺,并做好防漏电、防人畜触电的措施。
七、市场排水排污设施
市场内污水排放通畅,做到暗渠化收集,排水沟用不锈钢材料或pvc塑料管制造,宽度为20厘米,弧底深度12-15厘米。最大集水距离不超过10米。人行道路口设置集水沟入水口,接入市场主排水渠。入水口应安装存水弯管。各类档台面应从通道一侧向档内一侧倾斜,并设置台面排水槽及垂直排水管。
1排水系统按环保要求设置必要的过滤处理设施,然后才能排入市政渠道。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档)内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然后才能排入过滤处理设施。
八、市场地面
市场地面铺防滑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集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塘鱼、海鲜经营区前的地面倾斜坡度应当大于场内其它区域地面倾斜度。
九、市场行业经营布局
(一)场内行业布局必须按商品种类分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合理划行归市。食品销售区应距离垃圾场(站)、公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二)气味较淡的商品安排在市场的前半局部,气味较浓的商品安排在市场的后半局部,以利于排气系统发挥最正确成效。用水量大的鱼、活禽档应相对集中,以利于排水和管理。
(三)经营鲜活禽畜、肉类、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距离不少于5米。经营鲜活禽畜的,应当在场内人流、物流相对较少的场所设立单独的病死、病害畜禽尸体收集、暂存间。
(四)烧腊及其它熟食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相对。
(五)市场内每个行业经营区可适当减少门店摊档的数量,扩大单位经营面积。根据实际需要,市场可设置少量的简易临时摊位,减免租金,供下岗人员摆卖以及周边农民销售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
(六)净菜处理区。市场内设置独立隔离的净菜处理室(区),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所有蔬菜上市前必须在净菜区按照“无残留农药超标、无根须、无黄叶、无泥沙、无过量水分〞标准进行“五无〞处理。净菜处理室可以安排在蔬菜经营区内。如进场蔬菜全部属于净菜的,可不设净菜处理区。
十、店档根本设施
(一)市场内每个行业经营区内的档面、门店货架等摆卖设施应当整齐划一。摊档台面使用不锈钢、釉面砖或抛光砖铺设。摊档台立面贴抛光砖,档台靠通道外侧边沿设高度不低于10厘米的挡水凸边。台面装设材料不能高于台面的外缘挡水凸边或飘出台面。摊档台上方统一设置1.3米高的不锈钢架,
2作亮照经营以及商品价格公示、禽畜产品公示、农产品标识公示用。
(二)蔬菜、果品档。每档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台面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台面可设为分类放置商品的阶梯式台面,以商品摆放不超出台面外缘为准。
(三)猪、牛、羊肉档。每档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台面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靠通道一侧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靠档内一侧铺设聚丙烯塑料板用于切割,以不高于台面的外缘凸边和飘出台面为准,档内安装独立砧板用于砍剁;不得以旧纸皮、胶合板等易造成肉品污染的材料铺设台面。
(四)活禽类档。每档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必须用玻璃墙与其它经营区完全隔离,区内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售卖活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并与售卖间隔离。应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等。活禽屠宰可在档口设立与售卖间物理隔离的独立屠宰间,或是设置市场统一的活禽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屠宰加工间设立独立抽风及上述有关设施。
(五)烧腊档。每档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其中预进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必须分别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预进间必须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个人储物柜,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式水龙头。售卖间必须配置冷藏设备、降温设备、紫外线杀菌灯,防蝇、灭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及通风排气等设施,设双门柜式售卖窗及通话孔,出入口设双向弹簧门,装饰灯应安装在售卖间外。原那么上不得在市场内设立熟食加工场。
(六)水产档。每档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塘鱼池每个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水产档边缘加装不低于20厘米的挡水玻璃;台面上应加装多孔不锈钢板。每档必须设置操作台,并配置排污槽、固定污物桶(置于台底)。
(七)冰鲜、净三鸟档。每档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台面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台面上应加装多孔不锈钢板。配置冷柜保鲜。每档必须设置操作台,并配置排污槽、固定污物桶(置于台底)。
(八)咸杂档。每档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台面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单列区域集中设档的,设置卷闸门。
(九)熟食店档。配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配备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用玻璃与外
3界隔离,不得露空售卖;店档配备专用的加热或冷藏设施;如无专用间,不得进行熟食分切。
(十)半成品(经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店档。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
(十一)市场内兼有门店和摊档经营区的,门店之间隔墙高度应不低于2米;摊档台之间隔墙高度不低于1.2米。
十
一、环境卫生
(一)市场应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场内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地面保持干净,每档设置独立垃圾收集桶,通道及出入口有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场外设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和临时存放设施应密闭,并定期冲洗、消毒。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营业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卫生,不得在市场设施上乱搭挂、乱张贴。不得在市场内居住以及煮食,不得在市场固有设施上乱改动、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商品陈设整齐,保持市场店档容貌整洁。
(二)卫生间。市场内应设置卫生间(距熟食经营区域距离不低于30米),建设标准不低于二级标准(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有公厕的除外)。
十二、计量和限塑管理
市场内经营商户统一使用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不得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或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市场联系塑料购物袋厂家或批发商提供合格塑料购物袋统一配送效劳。
十三、公共效劳
场内应设立宣传栏、电子公告显示屏、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电子公秤、询问处、监督投诉箱、监督 、市场效劳管理办公室、消费者咨询效劳处、播送设施、“12315〞、“12358〞消费者投诉受理站或投诉 、顾客休息区等效劳设施。市场开办单位应利用电子显示屏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检测及食品预警信息,宣传食品平安知识等。
十四、食品检测及设施
市场应配备专职食品检测人员,设立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食品平安检测室,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给排水和通风设备,开展市场自检。自检工程至少应包括农残检测、肉类水份试纸检测。
4十
五、市场食品平安管理
(一)设立市场食品平安管理办公室,配置市场食品平安员。其中,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任市场食品平安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市场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落实本单位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带头提高全员食品平安意识和政策法规素质,催促食品平安员和全体员工落实食品平安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平安食品经营行为,整改和消除各类食品平安隐患,参与指挥市场食品平安应急处置行动,对本单位食品平安承担全面责任;食品平安员由开办单位视自身经营规模自行确定人数,原那么上不少于2名,为各市场食品平安直接责任人。食品平安员负责实施食品质量检验,查验进场票、证,登记有关食品平安管理账册。食品平安员同时负责协助食品平安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本单位内部食品平安制度的具体落实。
食品平安办公室负责人及食品平安员名单报属地工商分局(所)备案。
(二)在市场显眼位置公布食品平安办公室负责人和食品平安员的姓名、职务、照片、工作职责、平安责任、联系投诉 ,加强对食品平安责任人的社会监督。
(三)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具体制作规格应与市场规模、环境、位置条件相适应,方便市民了解和监督。
(四)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证照齐全并悬挂整齐、美观、醒目。市场开办者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登记证,场内经营者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出租、出借证照,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市场开办者与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平安责任书,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平安承诺书,猪肉经营户与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加工协议,且妥善保持。
(六)严格落实食品进场查验制度。
1、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置档案专柜,建立市场经营户档案(包括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户一档,利用专柜集中保管;市场经营户要设置进货查验专用档案盒,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集中保存复印件。
2、市场经营户凭食品来源有效票证进入市场经营。有效票包括:记载有供货方单位名称、地址、
5联系 并加盖供货方单位公章的进货发票或进货单;有效证包括:供货单位或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出具合法的销售凭证。
3、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严格检查场内经营者进场销售食品的有关凭证(包装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禽畜类食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熟食品的有效进货票据),符合要求方可进场经营销售,否那么应予退市并报告执法部门。
(七)建立和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
市场开办单位与市场食品经营者应承诺,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隐患的食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下架处理、召回、无条件退货,同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建立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市流通信息登记制度和食用农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措施,催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标准使用标识。积极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九)市场开办者配备,在工商部门指导下依托管理软件加强市场重要食品、农产品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管理。
十六、平安监控
市场应配置电子监控设备,监控商品进出情况及经营活动,重点监控肉类销售区域,防止发生掺杂销售注水肉、私宰肉行为。十
七、导购及公示设施
市场主要通道悬挂张贴美观宣传牌匾、图画、标语,设置明晰醒目的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档(店)号牌。在大门口显眼位置设置至少两块大型食品平安宣传户外广告牌,做到美观对称。十
八、车辆停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