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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煤炭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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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煤炭 关于 开展 严厉 打击 非法 违法 生产经营 建设 行为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XX市煤炭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集团、各煤矿: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济安字"2023"47号)要求,为确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全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平安开展〞的理念,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国发"2023"23号文件、鲁发"2023"17号文件、鲁政发"2023"77号文件和济发"2023"9号文件、济政发"2023"13号文件,以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年〞第三次平安生产大检查、2023年度平安生产评估和下半年平安生产现场会为主线,强化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打击煤炭生产经营、煤矿建设环节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煤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平安规程,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煤矿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平安意识和平安技能。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推进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范各类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矿井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矿井1.根本建设矿井; 2.资源枯竭列入淘汰关闭方案的矿井; 3.平安根底管理薄弱的矿井; 4.今年以来市局组织的检查督查活动发现隐患和问题较多的矿井。 (二)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煤矿生产经营建设的; 2.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下半年审查确定的7项a级隐患和32项b级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3.开拓布局不合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违反煤矿平安规程,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5.“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调度员10项应急处置权〞不落实的; 6.根本建设矿井存在以下问题的:(1)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不完备的; (2)施工单位资质与其承担工程不相符的;(3)擅自变更设计的;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5)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6)根本建设矿井边建设、边生产的。 7.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未依法进行平安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无证上岗的; 9.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缺乏的; 10.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机电设备、非阻燃电缆、非阻燃皮带的; 11.井上下矿用火工品平安管理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2.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和行为的; 13.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1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缺乏的; 15.平安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落实不到位的; 16.未严格执行以风定产,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 17.井田范围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 18.其它影响煤矿平安生产的重大平安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3年8月15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同“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年〞第三季度平安大检查、2023年度平安生产评估、平安生产现场督导会结合进行,分为平安督导、平安检查、平安现场会三个阶段。 (一)平安督导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市局将针对我市地方煤矿实际,根据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济安字"2023"47号)要求,结合下半年全市地方煤矿隐患排查会确定的7项a级隐患和32项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关于汛期实行包保煤矿确保平安生产的通知(济煤字"2023"68号)要求,以平安包保督导为主线,向各煤矿派驻平安督导员,全面排查我市各地方煤矿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催促各煤矿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平安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以“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年〞第三季度平安大检查、2023年度平安生产评估为主线,在积极做好汛期后半段防汛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顶板管理及提升运输等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查处生产中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证照不全、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行政处分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平安生产现场会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平安检查阶段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煤矿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并根据平安评估确定的 一、 二、三类矿井,结合我市地方煤矿实际,通过召开平安生产现场督导会的形式,加强各煤矿之间的参观、考察和学习交流,催促各煤矿积极借鉴和吸收其他单位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努力缩小各矿之间的差距,全面提升我市地方煤矿平安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市煤炭局成由于海燕局长任组长,侯馨芳、徐化芳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平安监督管理科、经济运行科、规划开展科、市煤炭平安稽查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监督管理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矿业集团、各煤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自查整改方案,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改本集团、本煤矿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以推进各项平安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平安管理水平,确保本集团、本煤矿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整改,确保落实。各集团、各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要经常组织矿井全面平安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平安不生产,适时组织对已整改隐患的复查,防止出现反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彻底根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集团、各煤矿要充分利用播送、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平安法制教育,宣传普及根本知识,增强职工平安意识,在煤炭行业营造平安开展的良好气氛。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煤矿平安专项行动方案 第二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精神,继续深化“平安生产年〞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23)7号)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我工程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筹划、细致排查,结合本工程开展的各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和人员,标准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当前建设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我工程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强化职责,全面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工程在平安生产形势下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平安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无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三)房屋撤除工程未取得,无资质承揽撤除工程的。 (四)公路工程使用不符合平安规定设施设备和建筑材料的。 (五)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平安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工程部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工程经理陈明新任组长,由工程书记詹玉良任副组长,工程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四、时间步骤 建设领域此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由星吐八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程技术室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场、站、施工队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抓紧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发动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工程各部门要结合建筑市场自查的根底上,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梳理其中屡教不改、隐患突出单位和人员,形成打击与震慑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和宣传气氛。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工程部将成立检查督导组,组织对各场、站、施工队进行全面的检查。 1、对发现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行为跟踪、抽查、复查,制定处理措施。 2、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场、站、施工队要在工程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建设系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强力推进、严厉打击,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厉打击,注重实效 各场、站、施工队要结合今年的整治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重视起来,亲自组织、全程部署、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要按照“问题管理、问题治理〞理念,前端查处、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事故频发、隐患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实施重点治理和严厉打 击,形成“打非〞工作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务必要重拳出击,坚决严惩。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严格整改;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处事故 要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强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的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制度,夯实根底 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集中开展,一手抓平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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