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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王力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致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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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王力 全国 企业 税收 管理工作 会议 致辞
王力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王 力 (202223年5月17日) 同志们: 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4月16日总局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总结202223年国际税收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202223年国际税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223年,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去年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实施专业管理,监控国际税源,有效防范避税,强化国际协作,优化税收效劳,严格外事纪律,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扩大我国税收协定网络,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协定谈签和修订工作,使协定规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更加有利于防范逃避税行为。分别与法国、德国、芬兰、比利时和捷克开展协定全面修订及签署工作,完成与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和土库曼斯坦的协定谈签工作,并与巴巴多斯、新加坡、香港开展协定局部条款的修订工作。明确了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收益条款有关规定以及协定相关条款涉及的受益所有人概念,标准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规程。截至202223底,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93个税收协定以及与香港和澳门的2个税收安排,其中89个税收协定和2个税收安排已经生效。与近十个低税国家(地区)开展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谈判工作,其中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的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已经签署。围绕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国际税收规章制度。下发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方法、非低税率地区的白名单和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等规定,制定了指导反避税工作的全面操作规程,简化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在金融危机条件下强化对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和调查方法。下发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方法,标准了非居民源泉扣缴、汇算清缴、征管范围等管理规定,明确了非居民取得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利息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国际税收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方法明显细化和更加标准。 (二)反避税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宽反避税工作领域,将反避税调查对象从以往的制造业向其他行业延伸;通过深入开展行业联查、全国联查,增强案件调查调整的标准性、统一性,强化了反避税工作的威慑作用。通过加强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管理等根底工作,促进企业自觉遵循独立交易原那么,主动提高利润水平;各地严格执行立案、结案两个环节层报总局审核的制度,全年主要针对制鞋、笔记本代工、高速公路、轮胎制造、零售百货、酒店连锁等行业进行联查,并对重点避税嫌疑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继续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加大案件查补力度。202223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共立案179件,结案167件,弥补亏损8.7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9亿元,补税20.9亿元,比202223年补税增加8.5亿元,增长69%,是我国开展反避税工作以来查补收入最多、增长最快的一年。全年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个案补税超千万元的案件40件,其中超亿元的4件。平均个案补税1252.14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跟踪管理企业自行调增税额12.9亿元,调查补税3.1亿元。江苏、天津、广东、北京、山东、上海国税局和深圳地税局反避税补税均超过亿元,其中江苏国税补税近4亿元。黑龙江、辽宁、陕西和湖北国税局克服案源较少的困难,拓展反避税新领域,全年查补收入均超过千万元;江苏、上海、广东国税局在笔记本代工行业联查中紧密沟通,按照总局确定的统一调整方案进行调整,缓解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压力,提高了代工行业的利润水平。深圳地税局在反避税协查中取得某公司制鞋企业的再销售价格,在全国鞋业联查中提供了较有价值的信息,为联查工作取得成功奠定了根底。福建、浙江、厦门国税局在反避税领域拓展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非居民税收管理取得实效。各地针对非居民税源分散、易流失的特点,设立非居民税收管理专业岗位,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力度。山东、浙江、湖南、天津、深圳、武汉国税局和山东、天津、河南、厦门、深圳地税局以重点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江苏、北京、上海、青海、重庆、安徽、河南、青岛、厦门、大连国税局和安徽、甘肃、青岛地税局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尤其是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行为,以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为抓手,以税务变更登记为控制点,追缴税款。山西、湖北、XX省、河北、新疆、四川、吉林国税局和四川、北京地税局充分发挥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作用,防范未纳税所得付出境外。江西、辽宁、海南、广西、广东、福建国税局和成都地税局把非居民企业首次纳入税收专项检查内容,查处逃骗税行为。202223年,全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560.18亿元,比202223年增加176.16亿元,增长45.9%;其中:企业所得税416.11亿元,比202223年增长55%,通过源泉扣缴345.75亿元,比202223年增长98.8%。 (四)税收协定执行工作水平得到提高。202223年总局首次在税收协定执行程序方面作出规定,标准执行程序、统一执行标准,并通过视频会议、宣讲培训等形式抓落实。湖北、安徽、深圳、四川、北京等国税局和大连、湖北、山西、四川、深圳、甘肃、北京等地税局制定了较标准的具体实施规那么。各地税务机关对协定执行情况,尤其是对来自低税地的缔约对方居民要求享受协定优惠税率及其他优惠待遇的,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执行到位。为保证享受协定待遇对方居民身份的真实性,总局向所有缔约对方国家收集其居民身份证明样式后,整理下发了42个国家和地区的居民身份证明样式,方便了各地执行。从北京、山东国税局和山东、大连、青岛地税局等上报情况看,协定执行的情况清晰、案例增加,执行水平得到提高。 (五)情报交换的威慑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继续履行税收协定所规定的义务,202223年向19个协定缔约国提出情报请求68份,比202223年增加3国21份;核查41个外国税务机关提出的专项情报258份,增加11国61份,全部在保证核查和回函质量的前提下及时给予了回复。全年共下发核查外来自动、自发情报4000余份,向5个协定国提供自动情报2023000余份。各地利用外来情报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总计4.8亿元,比202223年增加1.6亿元,其中江苏国税局通过对一份情报的延伸利用查补企业所得税4000多万元,上海国税局个人所得税案件平均查补税款200余万元,新疆地税局查补一名自然人个人所得税120230万元。深圳地税局和北京、浙江、宁波国税局依据现有信息化平台开展自动情报电子化制作试点工作,根本实现自动情报自动化制作。全年收到协定缔约国情报交换感谢信函和邮件42封。 (六)通过国际税收协商程序维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发挥税收协定作用,积极开展与缔约对方国家税务当局间相互协商工作,解决我国企业在境外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税务纠纷,如深圳国税局在总局支持下帮助某企业成功解决了其在境外遇到的税务纠纷,为企业争取利益2275万美元。二是积极推进反避税双边磋商,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增强企业经营确实定性,并降低税收管理本钱。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东、江苏、宁波、山东、大连国税局积极配合总局,在预约定价谈签和转让定价双边磋商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审核、评估和分析工作,为我国双边磋商工作的开拓和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全年共签订7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4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2个转让定价相应调整双边协议。7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为我国补税5.44亿元,在执行期间如果企业经营规模与签署安排前保持不变,还可以在未来4年为我国多征收税款36亿元。在我国与丹麦之间签署的中欧第一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我方提出的本钱节约和市场溢价等理念得到了对方的认同。我国与某国签署了一项我方补税最多、外方退税最多的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方补税4.5亿元,对方相应调整退税4.5亿元,实现了该局部税源向中国的转移。目前全国正在审核或磋商的案件涉及3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7个转让定价相应调整。三是利用情报交换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上海国税局灵活利用授权代表访问,有效保护了企业在跨境业务中的合法权益。 (七)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力度不断加大。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参与我国领导人出席20国集团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出我国对反避税天堂的专业意见。参与国际税收规那么制定,主要参与了oecd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和联合国开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的制定,与财政部一同代表中国成为透明度和有效情报交换全球论坛的副主席和下设情报交换同行审议小组副组长。继续推进与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税收组织合作。派员参加oecd税收领域13项专业会议、国际税收对话机制(itd)第三届全球大会、sgatar第39届年会和第5次联合培训及第11次工作级别会议、亚洲税收论坛第6届会议、美洲税收管理中心第43届年会和第4届利兹堡会议等国际会议;派员参加oecd税收领域2个多边培训,与oecd合作在我国举办5期培训班和3次立法推动咨询活动,首次邀请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5国的学员来我国参加转让定价高级研讨班;邀请oecd专家介绍兴旺国家经验,为制定或调整我国有关税收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圆满完成undp工程各项任务;继续加强与imf的合作,先后两次组织技术援助活动。参加组织境外长期培训和实习工作,向英国税务局派出第三批实习人员。总局国际司领导中选联合国税收专家委员会副主席,我国在国际上的税收话语权和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 (八)外事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标准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加强方案管理,控制出访数量,严格经费审核,实现了外事经费、出访工程、出访人数均压缩在20%以上的目标。202223年,总局机关、国税系统外事出访71项,出访540人次,国税系统随地方政府组团出访约350人次;接待来访团组25项20230人次,接待临时来总局机关拜访人员约250人次。继续与日本、韩国、荷兰等国执行互访协议。利用国际税收对话机制高层会议在北京举办的时机,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俄罗斯、丹麦、蒙古、印尼等国税务高层举行双边会晤,加强与上述国家间税务当局的沟通与合作。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援助工程、中国-荷兰双边税务合作工程、中韩税务交流工程及中日税务双边交流工程,分别在日本、荷兰、韩国以及国内的广西、宁夏、无锡举办了纳税效劳、大企业税务管理和国际税务管理培训班。在澳大利亚举办了纳税效劳与大企业税务管理高级税务培训班。通过开展上述培训活动,提升了广阔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税收效劳和管理水平。 同志们,去年的工作成绩,是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和广阔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取得的,也凝聚着国际税务战线广阔干部的无数心血和艰辛努力,是同志们尽职尽责、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国际税收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一是少数地区对国际税收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国际税收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未能有效实施国际税收专业化管理。二是国际税收管理还不够扎实,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标准,税收流失时有发生。三是“走出去〞税收效劳与管理还较薄弱,许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国际税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反避税等专业人才较为匮乏,个别地方人才流失现象比较突出。五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渠道不够通畅。六是国际交流合作和境外考察与培训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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