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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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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综合 工作 意见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对加快x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富民强县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着力解决税源管理中涉税信息不畅,税收跑、冒、滴、漏问题,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创新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那么,建立起适应我县经济开展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秩序健康运行。 (二)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有效掌控税源、优化税收环境的需要。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政府更有效地控制税源、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开展。 (三)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综合治税、聚财增收、促进开展、保障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建立起科学标准、持续稳定增长的良性收入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保障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力度 (一)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重点加强对煤炭的开采、洗选、发运、炼焦等环节的税收管理。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安监部门、交通部门、工商部门等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煤炭的储量、产量、价格、发运量等相关的涉税信息。供热站等用煤大户也要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煤炭采购信息。税务部门制定统一的征管方法,对于不具备查实征收条件的煤炭业户,要实行核定征收,统一税负,堵塞征管漏洞。 (二)加强矿产资源和国有土地使用的税收管理。一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各类矿产资源业户的探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的开采量、销售量等相关的涉税信息,做好代收代扣工作。二是要重点加强对矿泉水、煤炭等生产企业的管理,禁止资源浪费,有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土地使用证办理、变更、转让等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土地面积的丈量测算,准确掌握土地使用面积,加强土地使用税的征管。 (三)加强房屋出租行业税收管理。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行为的税收征管,对个人房屋出租到达起征点的要加强税收征管,产权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涉税信息,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加强源头控管,强化代收代扣管理,形成有效的征管机制。 (四)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根底设施建设等工程的税收管理,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和交通局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的审批资料、拨款进度及相关的涉税信息,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的拨付情况,代收代扣相关税款,建设单位持代收代扣税款凭证到地税部门开具正式发票,实现税收的源头控管。 (五)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重点加强客货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准确掌握全县的客货运输业户的税源底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时将营运证的办理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对未在保险部门代扣交强险车船税的车辆,车辆检测部门应在车辆年检时,代收代扣车船税。 (六)加强教育和卫生行业税收管理。加强公办学校按规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辅导班、学前班的税收管理。教育部门和学校等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并代收代扣各项税款。要加强对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疗业户的税收征管,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证照的颁发情况及经营信息,并代收代扣相关税款。 (七)加强发票管理。房地产业、建筑业、餐饮业等方面要加强税控管理,以票控税。交通运输业管理上实行代收代扣、源头控管等措施。公安、司法等部门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发票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堵塞漏洞。要加强对依法开具和索取发票工作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依法索取发票的宣传,提高全民依法索取正规发票的自觉性,鼓励公民提供发票违法线索,查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其保密。 (八)加强对零散税收管理,实行委托代征。依法标准委托代征行为,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零散的税收,税务部门可与代征收部门和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依法实行委托代征。 三、落实部门责任,严格履行职责 (一)财政部门: 1、积极发挥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社会综合治税组织协调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了解各部门履行社会综合治税职责和义务情况,及时向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3、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工程、部门预算中各部门房屋修缮费等涉税信息。 4、提供基建工程工程财政拨款情况。 5、代收代扣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二)税务部门: 1、严格依法治税,抓好各项税收工作。 2、做好涉税信息聚集分析、分类整理、综合利用工作,并于每月十五日前将上月信息传递情况报送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 3、研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的相关配套方案和具体的综合治税措施和操作方法。 4、需要委托相关单位代收代扣的税收,依法与相关单位签订委托代收代扣协议书。对受托代收代扣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三)工商部门: 1、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和其他涉税信息。 2、受理税务部门提请的依法撤消纳税人营业执照等事项。 (四)公安部门: 1、依法受理侦查税务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案件。 2、协助税务部门依法打击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 3、参与税务部门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税务部门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五)发改部门: 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确定后,将相关宏观经济数据资料传递给税务部门。 2、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工程的名称、行业、投资和地址等涉税信息。 (六)国土资源部门: 1、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涉税信息和应税矿产资源开采信息。具体包括土地使用证信息、土地转(出)让信息、资源税信息、矿产资源管理费收取信息,矿产资源开采人名称、采矿许可证号码、矿产品名称、开采地址、开采数量等信息。 2、办理土地权属转移和变更手续时,按照“先税后证〞的原那么,要求当事人出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对未取得上述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土地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3、代收代扣铁矿石等矿产品临时开采应缴纳的零散税收。 (七)安监部门: 1、催促煤炭生产单位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据实开具增值税销售发票。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或经税务部门屡次催缴,拒不缴税的单位,应予以取缔或关闭。 2、向税务部门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涉税信息。 (八)建设部门: 1、提供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投资额、招投标额、预决算额、发包、分包等涉税信息。 2、代收代扣相关税收。 (九)房产部门: 1、提供房产转让、房屋租赁等相关涉税信息。 2、按照“先税后证〞的原那么,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申请人不予办理权属证书。 3、代收代扣契税等相关税收。 (十)审计部门: 1、依法监督税务部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2、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单位有税务违法行为的,向其下达审计决定,责成被审计单位向税务部门缴纳应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 3、向税务部门传递相关涉税信息。 (十一)金融部门: 1、按照“税银一体化〞协议,代收代扣有关税收。 2、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实施账户查询、冻结和税款划缴工作。 (十二)劳动保障部门: 1、提供下岗职工优惠证的审批情况。 2、调查核实税务部门提请的有证据证明虚假的下岗优惠证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反响给税务部门。 3、提供定点药店的名单和各药店医保用药金额。 (十三)商务部门: 1、提供招商引资工程的立项、资金到位情况。 2、提供招商引资企业的名称、行业、地址、投资规模等涉税信息。 (十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变更和注销信息。 2、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控加油机的管理工作。 (十五)交通部门: 1、提供营业性客货车辆营运证发放、出租车辆增减变化等涉税信息。 2、代收代扣有关税收。 (十六)林业部门: 提供木材运输证明开具情况、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情况等。 (十七)牧业部门: 收取动植物检疫费时,代收代扣相关税款。 (十八)教育部门: 1、催促所属单位和公办教育机构按规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辅导班等申报纳税,代收代扣相关税款。 2、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税收优惠政策标准执行,对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恢复征税。 (十九)文化部门: 1、催促所属单位和外来文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个人就其应税行为依法申报纳税。 2、提供新办文化企业和社会团体相关涉税信息,催促其纳税。 3、催促所属单位及外来团体商业性比赛、体育彩票销售和兑奖、营业性体育健身和培训等发生的应税行为依法申报纳税。 (二十)卫生部门: 催促所属单位及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行医者依法申报纳税。 (二十一)物价部门: 向税务部门提供重点涉税产品价格等涉税信息。 (二十二)其他相关部门: 有涉税信息的,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信息。发生应税行为的,要及时依法申报纳税。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县政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一项富民强县、利在长远的工作抓紧抓好。县政府成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成立相应机构,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全县上下形XX县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综合治税局面。 (二)建立涉税信息交流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收管理工作,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的形式,及时提供所掌握的税务部门需要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税务系统也要建立科学、有效、快捷的信息平台,理顺横向、纵向信息网络,实现对税源的全方位控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税源监控和代收代扣职责的宣传,引导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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