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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所得税
汇算
工作
存在
问题
对策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方面
一是汇算清缴职责认识不清。在实践工作中,相当一局部企业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对企业年度申报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够明晰,对偷逃企业所得税法律后果的认识远不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违法责任的认识高。加上基层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手段简单,汇算清缴结束后的后续监管措施乏力,在受理、审核年度申报表时多为就表审表,对表中的数据逻辑关系只作简单推敲,给企业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汇算清缴不过如此,随便也能过关,造成申报数据随意性较大。
二是财务核算工作重视不够。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不标准、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比方,有的企业在用工方面制度简单,多用临时用工,大多无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交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款;有的企业在本钱、费用的列支方面很不标准,将企业的一些经营费用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相互混淆;还有的企业在发生业务时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白条入帐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各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努力,逐步标准。
三是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新办企业大多呈现增速快、规模小、聘请兼职会计从事财务核算等特性。企业会计对税收政策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填写申报数据不完整、逻辑不符的情形较为普遍。从近三年情况来看,每年参加汇算清缴企业以20%以上比例在递增,多为中小企业、私营实体或涉农经营组织。通过审核,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免征的增值税应纳入所得额申报所得税等政策理解错误,有的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直接进行税前扣除,还有的企业随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等。
四是税收优惠政策认知度不高。许多企业会计责任心不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不积极、嫌麻烦。如从事农林牧渔所得免征、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减计收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带来了福音,但大多数中小经营实体,经营制度不健全,经营渠道单一,开业前期多处于亏损状态,无法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以近两年汇算清缴情况看,每年申报减免税资料的企业占参加汇缴清缴企业份额不到两成,而实际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比例就更低。这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税法遵从主动性。
五是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不到位。随着国家对农村市场和涉农产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倾斜,农村各类经营组织如雨后春笋,增长很快。但相当一局部涉农企业对税收的认识几乎为零,认为只要经营国家规定的免税行业,就和税务局没关系。还有的企业长期进行零申报,实质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只为下一经营环节争取减免税;甚至有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后一直未启动,只为骗取国家扶持资金与银行贷款。这类企业经常性不能正常申报、也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申报资料,给基层税务管理工作带来困扰。从目前纳入管理的合作社来看,多数账簿设置非常简单,甚至没有设置账簿,会计核算不标准、不准确,难以准确划分应税工程和免税工程、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些都给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很大的难度和风险。
(二)税务部门日常征管及后续管理方面
一是汇缴审核水平有待提高。尽管各级税务机关每年都将企业所得税政策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但对汇算清缴的培训工作还是缺少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或业务手册,基层税务人员汇缴审查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随着越来越多管户而增加的工作量,也让很多税务人员力不从心,不能深入了解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勾稽关系,不能对企业申报的跨期结转工程及时核实,一些企业的年度申报需要税务部门屡次提醒催促等情形,使得汇算清缴存在短期突击现象。
二是稽查、评估观念有待改进。为了讲求工作实效,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重收入轻管理〞情形,税务人员更愿意在增值税方面入手开展稽查和评估工作。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因为面临的具体工作繁杂而琐碎,很难在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中做到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人员的“专而精〞,使得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不受重视。
三是汇缴涉税软件有待完善。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仍以手工审查居多,利用涉税软件开展汇缴工作尚属起步阶段。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推行的电子申报软件和涉税通汇算清缴软件存在程度不等的问题,如局部政策更新滞后、报表间数据逻辑关系不够全面、企业弥补亏损年度数据不能结转等。加上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即便是汇算清缴系统数据审核未通过,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报成功,造成综合征管软件导入数据错误。
(三)社会中介鉴证效劳方面
一是代帐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仍需加强。市场经济的活泼和社会分工的进化,很好地刺激了税务代理行业的开展。但目前代理企业会计核算业务的执业标准,没有明确文件规定。除正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外,还有大量非正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从事这一工作。这当中大多规模较小,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其中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人员,大多忙于事务,疏于学习,一些企业聘请税务代理机构出具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后,仍被稽查、评估出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介部门的公信力。
二是代理责任追究还需明确。由于国内税务代理行业起步较晚,从事代帐行业的人员龙蛇混杂,专门从事税务代理的机构和人员常常为抢占商机,不得不向市场妥协,更多地站在被代理方立场,甚至根据被代理方要求出具内容不实或数据不符的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与现行法律对税务代理法律责任追究不够明确,税务部门对税务代理行业监管职能淡化有很大关联。
二、今后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对策
(一)坚持政策宣传,保证效劳实效
一是拓展各类税法宣传媒介的“窗口〞功能,广泛、深入地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重点针对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纳税调整等内容,每年汇算清缴之前广泛征求纳税人意见,对纳税人提出的建议进行动态跟踪改进,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目的的、实效性的汇算清缴纳税辅导培训工作,到达“税企双赢〞目的。二是进一步优化12366纳税效劳热线、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库等功能,充分发挥电子咨询、网络答复、即时通讯等效劳措施的政策咨询功能。三是建立税企“一对一〞沟通联系机制,以“税企联系卡〞“办税效劳单〞等为媒介,确保税企沟通渠道通畅,做好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答与辅导工作。
(二)坚持知识更新,保证培训常态
一是通过定期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人员培训,着力培养精通企业所得税业务、财务会计知识和其他相关的实用型人才。坚持不懈地抓好日常业务培训和根本业务操练,为汇算清缴工作打好根底,做足准备。二是重视每年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专项培训。对纳税人的培训内容,侧重与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紧密相关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方法及表间勾稽关系、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方法、税收优惠审批或备案事项申报流程,以及申报软件操作说明方面;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内容,侧重企业所得税政策难点、每年汇算清缴容易出错工程、各环节汇缴审核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申报流程等方面。只有如此“接地气〞的培训工作,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讲求实效。
(三)坚持“两税互评〞,提升评估质效
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手段,是提高所得税征管效率的有效手段。根据每年汇算清缴数据,以享受减免税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历年问题较多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目标,大力推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税互评〞工作,即运用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情况、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进行综合比对,采用较日常管理和税务稽查更灵活、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分析评估。在开展汇缴数据评估时,对于发现企业少计收入、虚列本钱、多列支出、开具及取得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稽查,同时加大处分力度,到达催促企业标准建账、准确申报的目的。
(四)坚持根底管理,强化后续监督
一是加强根底台账管理。建立分户分工程的明细台账,特别是弥补亏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减免税、工效挂钩、非货币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广告费、投资抵免等跨年度延续性管理事项,做好年度汇算清缴根底工作。二是加强减免税企业后续监管。对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核算是否准确、减免税用途是否合法等工程开展后续核查,对符合减免税政策但未申报资料纳税人的政策宣传,主动告知纳税人;三是加强税前扣除工程管理。对于企业税前扣除工程,抽取重点指标或异常数据,通过报表数据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帐薄与凭证等进行核查,确保其真实合法性。四是加强关联业务管理。特别加强对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及企业集团间的关联交易管理,注重了解多方信息,防止利润转移和税负转嫁。针对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税务部门各个环节管理人员长期的努力,加强征管,转变观念,将管理融入稽查,将管理融入评估,将管理融入效劳,逐步引导企业标准核算,正确申报,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效。
(五)坚持人机结合,加快信息应用
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等系统,是企业所得税未来申报方式的开展方向。现行电子申报软件,因政策更新快、系统不完善、指标不全面带来的诸多不便。综合征管软件中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模块功能简单,又没有统一成熟的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软件,因此,对汇算清缴相关数据不能充分开展有效的分析运用。应逐步完善综合征管软件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涉税事项维护功能,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申报数据的质量,催促企业标准核算,为分析、评估提供准确的根底信息。
(六)明确代帐责任,提高中介作用
实行税务代理制度,能够在纳税人、注册税务师、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关系。针对广阔中小企业,其帐务核算人员的专业资质、职业职守、法律责任暂时没有具体规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这对专业税务代理行业的长远开展影响很大。这就需要财政、审计、工商及税务部门,在对企业财务核算内容进行监管的同时,加大财务人员的职责追究;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加强对税务代理人员知识更新要求,与税务部门一起,不折不扣地将税收政策落实到位,既要忠实悍卫国家利益,又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逐渐提高行业威信,发挥中介部门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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