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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
行政
系统
年度工作
总结
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方案范文
2023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积极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普法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效劳和律师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效劳和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一村(居)一律师〞工作
根据xx市委的工作部署,我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使“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在全市各村(居)迅速广泛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我市成立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市委常委会屡次听取“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邓永明书记、谭剑锋市长屡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全市把“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一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根据“以案定补〞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出台了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中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方案、关于村(居)法律参谋、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并建立了蹲点指导机制、补贴审批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复查复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五项机制〞,以制度来标准和促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律师驻村(居)制度、“一村(居)一律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律师陪访制度、信访包案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日志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奖励制度、“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回访制度、工作交流制度等工作制度。通过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对“一村(居)一律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开展。
3、2023年至2023年的村(居)法律参谋经费,省规定每个村(居)每年1万元,我市作为欠兴旺地区,省财政负担一半,即给予每个村(居)5000元法律参谋费。对于余下5000元的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茂名、按照3:7比例分担。我市每半年对驻村(居)律师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拨付了2023年上半年村(居)法律参谋费。
4、为加强律师效劳村(居)工作,市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对该项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和督导,严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一村(居)一律师〞的考核标准,将考核标准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内容。对各镇(区、街道)“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考核上,借助扶贫“双到〞、“第一书记〞、综治考评等“三大平台〞,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纳入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工作内容和2023年综治考评内容,协调推进“一村(居)一律师〞工作。2023年,茂名“一村(居)一律师〞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督查室对我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
据统计,全市驻村(居)律师共开展法律培训1120场、法制讲座223次,受教育群众85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2320230份,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xx0件(包含接访、 咨询、审查合同等),出具法律文书112023份,协助选举4次,参与村(居)矛盾纠纷调解52023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62件。
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
1、我市开展“以案定补〞工作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抓准工作的着力点,找准职责定位,确立工作重心。把司法局的职责定位为上传下达、培训指导、督查审核、落实补贴、宣传推广等五大项职责,并在工作中逐一加以贯彻落实。分别成立了局“以案定补〞工作领导小组,“以案定补〞工作审核小组和“以案定补〞工作督查小组,建立了班子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股室合力抓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了“以案定补〞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合力推进“以案定补〞工作落实,注意统筹协调财政、综治、信访和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关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合力推动“以案定补〞工作落实。
2、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区、街道)司法所负责辖区内“以案定补〞案件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审和上报工作,司法局“以案定补〞审核小组那么对司法所报送案件卷宗每季度进行集中审核;“以案定补〞补贴要经过司法所、局审核小组、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汇总统一报送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3、根据我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新核定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明确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对象。全市镇(区、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390个,其中镇(区、街道)23个,村级367个,全市共有调解员2512名,实现所有行政村人民调解员全履盖。结合全市村级调解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特点,编印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一本通〞,加强“以案定补〞工作的指引。目前,我局已印制2023万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一本通〞全部发放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受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欢迎。每月集中全市司法所长到局参加业务培训一次,重点是指导司法所长如何化解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和标准案卷的制作、收集、整理工作。司法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调解员进行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村级调解员掌握调解案件的卷宗填写、申报等工作的方法及要求,全面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4、坚持“以典型带动全面,以先进促后进〞的原那么,每季度定期对全市“以案定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通过采取定期通报制度,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以案定补〞案件审批通过的只有545件,第二季度就到达202326件,比第一季度增长了84.6%,第三季度审批通过案件1284件,比第二季度增长25.1%,有效地调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5、对各级调委会上报的案件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卷宗的工作质量。司法所对辖区报来的“以案定补〞卷宗内容逐一审核,并按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对号入座进行分类,确定案件补贴金额,把好司法所的初审关。案件审核小组成员坚持做到交叉审核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独立审核与集中审核相结合。案件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报送的“以案定补〞案件,通过 、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随机抽查,坚持不弄清情况不放过。今年以来,督查组通过 询问、走访当事人进行核定,全市没有发现虚假纠纷案件申报“以案定补〞的现象。
6、通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这鼓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基层主动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效果,近年来我市群众越级上访持续下降,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化解纠纷2855宗,其中简易纠纷1922宗,一般纠纷529宗,疑难纠纷245宗,重大纠纷145宗,其它纠纷14宗,补助金额共计448500元。
三、普法工作
1、根据机构改革及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和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完善市普法领导小组议事规那么、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进一步标准普法工作职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全市普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分析普法工作面临新形势,研究部署新时期普法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工作具体事项,出台了市2023年全民学法用法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标准推进工作,市普法办向政府相关部门建言,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评工程,对XX省法制宣传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我市普法工作提供考核督办保障。
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讲师团〞队伍、“南粤春雨〞法律法律志愿者队伍,推进普法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及课题内容,并对“讲师团〞成员开展了专题培训。
2、结合“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品牌作用。继续围绕基层农村、社区社会稳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等热点问题,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在根底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满足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助力基层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有力地维护根底农村、社区的社会稳定。我市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xx市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xx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
充分利用电视台、新闻、播送电台和市政府的网站,在其中开辟法治橘州的专题栏目来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开展开展普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印发普法工作简报,有针对性地编印和发放了中小学生法制课提纲等法制宣传资料,全面做好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市政府门前广场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市政府门前宣传专栏、科普宣传长廊等宣传专栏刊出法制宣传内容,在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片和法制宣传标语等;加强橘州廉政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在廉政教育的根底上参加法制文化元素,以到达“法治惠廉〞的目的;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公交车、邮政局和银行的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参与面和宣传阵地。
3、积极在全市开展“平安〞法制大宣传活动,深入汕湛高速、机场大道等建设现场工地及周边地区,开展征地拆迁、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最现实利益问题得到依法有效解决,助力平安创立工作。市普法宣讲队深入镇、村巡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加强对镇干部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镇、村干部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xx〞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相关纪念日和法律公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日,我市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满足群众学法要求,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引导广阔群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将法律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日常教学内容,制定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大纲,认真按照相关教材的教学内容,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继续发挥市德育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对参加军政训练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针对我市留守儿童较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和平安防范教育。注重对青少年普法工作形式、内容和方法上创新,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兴趣,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开展,促进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市委组织部制定2023年度干部培训方案时,着重安排法制教育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在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集体学习会带头学法,积极推动我市的普法工作。同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带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每年组织全市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填入登记本进行存档。我市正在积极筹建普法无纸化考试系统,不断推动我市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开展。
我市专门制定了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抓住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异地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