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乡镇换届选举党代会选举方法选举方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大滩乡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均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二、根据县委的批复,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大滩乡第届委员会委员7名;选举产生中共大滩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出席县第党代表大会代表名。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席县第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本次会议提出乡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应选7名,差额名;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应选5名,差额名;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三、第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党委的建议提出候选人酝酿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四、本次代表大会选举第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方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选举第届乡党委委员、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时,三张选票,两次投票,统一计票。第一次投党委委员的票,1第二次投纪委委员和出席县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票。选举乡党委委员的选票为红纸黑字,选举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选票为黄纸黑字,选举出席县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票为粉红纸黑字。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才能中选。得票过半数的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如遇得第2页共10页票最后的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中选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如遇中选人数缺乏应选名额时,缺乏的名额可以从未中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六、本次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必须由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大会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不是候选人的代表或工作人员担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向代表报告选举结果。七、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