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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关于
进一步
优化
全县
环境
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着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x〕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甘肃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策引导方面,开展宣传引导、专题讲座、学习考察等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百企调研纾困行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证照分离”改革,确保1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行政审批方面,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窗通办”,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力压缩企业行政审批成本。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和审批服务信息全过程共享,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电子证照化,力争一般工业项目、政府投资线型市政工程、一般政府投资房建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5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8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电力保障方面,构建高效协同办电新模式,争取202x年底,高压客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环节会计时间达到国家能源局规定时限;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大中型企业“三省”服务(省力、省时、省钱“三省”服务);主动跟踪重大项目,实现“重大项目线上推送”“联席办、一次办、主动办”;探索推广“共享电源”,切实减少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打造高品质供电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联、国网x县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优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深入推进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减轻纳税缴费负担。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及时更新“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清单。推进实施发票电子化应用改革,力争到202x年底,全面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金融办
完成时限:202x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主管部门或直接足额拨付给有关企业;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总体方针,以金融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债务融资、股权融资为重点,完善扶持政策,切实抓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上市培训,提升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资本运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鼓励驻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授信额度和金融支持力度,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信贷计划。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新政策,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人行x支行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县司法局全面摸底梳理各行各业已过时的政策文件,做好政策文件的废止和更新工作;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兴媒体等移动客户端上发布减税降费政策原文,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制作图解、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系统宣传各类减税降费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开展全方位的税务舆情监测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各部门根据《x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热情主动、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通报曝光、表彰激励10项基本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作风办、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x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在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4级46同”基础上,按照不折不扣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的要求,再梳理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4月底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布。坚决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保障项目投资见效。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x年4月底前完成公布并长期坚持
9.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由县商务局组建x县招商引资代办服务中心,健全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具体做好项目前期洽谈、联络、对接,合同(协议)起草签订,承担代办事项的受理、交办、催办、督办等工作。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1+1”帮办团队、设立招商引资代办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项目审批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下基层、进社区、进企业,大力倡导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推行第三方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办理,由招商引资项目专班强力推进,探索实施退居二线领导干部服务项目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
10.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下实手解决多头受理、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清理“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事项,列出清单,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进驻、授权到位,严禁“明进暗不进”,下功夫解决放权不彻底、“只挂号,不看病”和“体外循环”等问题。针对线上线下审批重复问题,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抓手,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加快推进网办广度和深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拓展政策宣传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力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打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x年6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公正规范执法司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1.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非因法定授权和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非因服务企业事由,不得前往企业督查调研。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畅通审判执行立案渠道,为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捷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起诉在法定期限内应立尽立。完善诉讼费缓减免流程,为中小微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清理涉企诉讼积案,加强涉企案件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解决商事纠纷平均用时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建立破产快速审理机制,优化简易破产案件识别标准,提高办理破产效率;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执行进程,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准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查封企业财产尽可能“活封活扣”,不得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对暂时遇到困难、无故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行为的企业,一般不得直接查封企业账号,可先依法使用和解、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措施,维护市场主体经营稳定。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三合一”改革,加大恶意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进涉企民商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及时化解涉企纠纷。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涉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集体决策、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方法,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文明执法,有效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完善“护航警官”机制,“一对一”为企业精准提供业务办理、户籍管理、数据核查、绿色通道、警企互动等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