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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家暴法宣传单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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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反家暴法 宣传单
2023年反家暴法宣传单页 反家暴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催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原那么。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效劳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效劳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效劳。 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效劳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平安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分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第四章人身平安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平安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平安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平安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平安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平安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平安保护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平安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人身平安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平安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平安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平安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平安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平安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平安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平安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平安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平安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效劳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那么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五大亮点解读什么是家暴。如何预防家暴。遇到家暴后如何处置。在这部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平安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那么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解读 相关部门不作为将担法律后果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认为,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平安保护令的法律实施制度尤为惹人关注,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对家庭暴力的实现危险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平安保护令以保护当事人的身体、精神等不遭到更深程度上的伤害。 XX县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吴健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再是对家暴行为推脱的借口,它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保护责仼及不作为法律后果。首次建立的人身平安保护令制度为妇女儿童建立了一道平安隔离墙。 记者谭遥陈翔钱也王梓涵 反家庭暴力法 ●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五大亮点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常委会二审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在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五大亮点。对此作了细致解读。 1恐吓等精神暴力纳入家暴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可以明显地看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换言之,那些经常在家里被打骂的“火巴耳朵〞们,也是家暴受害者。 2发现家暴不报案将担责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在法律上规定,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3适用同居时实施暴力 反家暴法附那么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4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分,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并且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 5建立人身平安保护令制度 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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