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乡镇年度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较好履行平安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现有监察执法力量,保证平安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标准平安生产管理,促进全镇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平安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等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依法开展平安监管执法工作,做到执法检查制度化、有序化、标准化,切实以严格的平安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催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查纠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其较好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等平安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平安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三、组织领导马安镇平安生产委员会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吴章仲任组长,副书记、镇长朱伟方任常务副组长,副镇长周杰勇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生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所所长文幸生同志兼任,负责全面推进平安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四、监管执法工作日确实定(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365-20234-11=250天(1)全年总天数365天;(2)双休日:52周×2天/周=20234天;(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第2页共3页计11天法定假日总法定工作日:250个工作日×监察员数量(9位)=2250天(二)有效监管工作日有效监管工作日:2250-270=1980天(1)总法定工作日2250天;(2)非监管工作日(包括学习、开会、病事假等工作日)270天(三)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有效监管工作日=150+850+980=1980天(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有效监管工作日:150天(2)工矿商贸有效监管工作日:850天(3)消防平安、“三小〞场所、道路交通平安、建筑工地、校园校车、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