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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工作会议致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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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粮食 流通 监督 检查 行政 工作会议 致辞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局党组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年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20x年工作任务。上午,济南、青岛、烟台、周村、齐河等市县粮食局做了典型发言,播放了XX县区执法现场演练片,这些先进典型很有代表性,执法演练很有实际操作性。刚刚在座谈中大家又谈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各地认真学习交流借鉴,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四点意见。 一、粮食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x年是省局确定的“粮食行政执法年〞。一年来,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粮食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健全和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任正晓副局长讲话中6次提到我省的工作成绩。省局和XX市、XX县区、XX县区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20x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XX市粮食局等15个单位被评为20x年度全省粮食执法工作先进单位。去年的工作概括起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粮食执法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局党组提出要建立“五个一〞粮食执法工作网络的要求,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今年1月17日,省编委已正式批复省局单独设立监督检查处;全省17个市中经政府批准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有13个,其他4个市正在积极中;全省140县(市、区)中应该设立粮食监督检查机构的有122个,现已有20231个成立了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占应设总数的83%。其中,有80个县设立了监督检查科,成立粮食执法大队62个。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威海、德州、聊城等8市所辖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执法机构。20x年全省共落实执法经费279.3万元,其中,省级60万元,市级73万元,县级146.3万元。全省共配备粮食执法车46辆,许多地方还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工具。周村、台儿庄等区县均配备了2辆执法车。 二是粮食执法宣传广泛而深入。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全省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全省17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全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粮食执法宣传活动。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7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400多台次,现场解答问题咨询6万多人次。省局和XX市在泉城广场隆重举行以“依法管粮,效劳百姓〞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省局还在群众日报制作了粮食执法专刊;青岛、泰安、烟台等市注重将宣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将条例等政策法规印制成“明白纸〞,把宣传贯穿于执法当中。省局及各市局还在播送电台开通阳光政务热线,局主要领导同志屡次上线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法规。通过宣传活动,树立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了良好气氛。 三是粮食执法制度建设日趋完善。省局先后出台了XX省粮食局行政执法职能分工意见、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标准(试行)、XX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那么、XX省粮食局行政复议规程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东营、枣庄、烟台等市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的制度和方法,为标准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省局共举办了四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目前,全省已有1117名同志通过国家局和省局的培训考核,获得粮食监督检查证。全省各级粮食部门都把执法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例分析相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淄博、临沂、德州等市还建立了执法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五是粮食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各地认真履行条例所赋予的监管职能,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的根底上,先后组织和参与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专项检查、省级储藏粮专项检查和陈化粮购置企业专项检查等执法工作,全省共检查粮食收购业户3884家,出动检查人员2022多人次。通过检查,共注销收购资格175家、占已发放许可证业户数的5%,责令改正453家,行政警告232家,罚款5.9万元,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42.5万斤,取消陈化粮购置企业资格3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的案件39起,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实现了局党组提出的“积极稳妥,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全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主要是:一是认识不够到位,思想不够统一。少数同志甚至是个别领导同志对依法管粮、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缺乏,工作还没有真正摆到重要位置;二是粮食执法机构设置仍不完善不健全。局部市县仍然没有粮食执法机构,有的人员、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有的执法人员思想上有畏难情绪,有的业务不熟、工作行为不够标准,有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完成后,粮食工作步入新的开展时期。新时期的显著特点是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法制化。管理手段法制化就是要进一步稳固开展近几年来粮食流通法制管理的经验,实现依法管粮,着力构建粮食流通新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对于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对于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加强和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行政职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粮食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2022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政府[2022]54号文件,去年国务院[20x]16号、省政府160号文件,都进一步明确和界定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全社会粮食的监督检查职能。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如果不能很好地承担起这一职能,那就是失职,至少是没有尽职尽责。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分权,这是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信任,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反映出粮食部门能否适应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的新形势,能否承担起赋予的新职能,直接影响到粮食事业的开展。所以,从事粮食行政管理的同志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粮食行政执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和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实现“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有力保障。粮食工作一根扁担挑两头,一头连着生产者,一头连着消费者。“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是粮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开展观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具体表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的粮食经营主体受利益驱动,容易出现背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意无意地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当粮食供大于求时,个别粮食经营者就会不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或在收购时压级压价,使种粮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当粮食供不应求时,又互相争夺粮源,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使粮食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个别粮食经营者的背离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我们大多数守法经营的粮食企业也构成了不平等竞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就是要依照粮食管理法律法规,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粮食流通秩序。 3、加强和做好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是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平安的重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一方面,是确保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重要保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运输、加工和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及原粮质量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保障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是确保粮食流通数据真实的重要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直接影响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催促粮食经营者依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粮食统计数据,可以使中央和省政府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的真实情况,为保证全省粮食平安、制定粮食中、长期开展方案、以及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20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主要工作任务 20x年是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向纵深开展关键的一年,今年的工作思路是:按照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粮食执法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强化标准化执法,全面深入地推进我省依法管粮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奉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住机遇,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机构体系,国务院(20x)16号文件有明确规定,省政府(20x)160号文件也有明确要求。省政府要求在20x年12月31日前,核定并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的职责、机构和人员,并将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仍有4个市,24个县(市、区)应设而没有设置执法机构。有的地方虽然有执法机构,但科室没有单设,人员、经费不到位。与当前粮食执法工作要求很不相称,与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很不相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6号和省政府160号文件精神,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实现省局党组提出的“545〞机构建设目标。要继续抓好“五个一〞粮食执法网络建设,实现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落实〞的要求。没有设立执法机构的要积极争取,尽快设立;对于已经批准设立的,要尽快完善设置,切实做到要有机构管事,要有人员干事,要有经费办事。要为执法工作配备执法车、摄像机、照相机等必要的办案工具。各市在做好自身机构建设的同时,还要积极催促、指导所辖县(市、区)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力争年底前,全省应设置执法机构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全部设置机构,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权责明确、行为标准、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省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年底还要进行考评表彰。 2、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和谐执法气氛 抓好宣传是做好粮食执法工作的先导。粮食部门执法时间短,社会认知度不高。要充分利用好舆论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宣传粮食部门执法内容,特别是要通过宣传,使粮食经营者熟悉粮食法规政策,自觉接受粮食部门的监管。一要突出集中宣传。今年5月26日,以条例公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各市要因地制宜尽快制定宣传方案,并上报省局。二要多样式宣传。要通过播送、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宣传车、条幅、宣传单等各种形式,经常性深入农村、集市进行宣传。省局拟将对全省粮食执法车辆喷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编号,宣传和树立良好的粮食执法形象。三要经常性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始终,宣传与执法并重,把每一次执法都变成一次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依法管粮的气氛。 3、完善制度,积极推动粮食执法标准化 完善制度建设是做好执法工作的根底。全省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在执法工作中积极推行“语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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