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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巩固
安定团结
局面
方案
稳固安定团结局面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平安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应对节日期间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进一步稳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时间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年和灯饰亮化期间(年2月6日—3月17日)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降雪霜冻、火灾爆炸、踩踏事故、森林火灾、公共卫生事件、地质灾害和平安生产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三、领导机构
成立和灯饰亮化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区长张国一任总指挥,各副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区人武部、预备役三团、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委员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区执法局、区建设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九州管办、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质监分局、消防科、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燃化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供电公司、24个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上报、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四、责任主体和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是全区及灯饰亮化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为其具体协调执行机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
(一)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研究部署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各部门做好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根据需要商请辖区驻军、武警部队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向市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和催促各街道、各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下情上报和上情下达,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向成员单位传达省、市和区应急指挥部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负责对全区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储藏物资、应急疏散场地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期间指挥、处置、监督等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期间做好应急职守工作。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现场封锁、案情调查、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护和爆炸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区经济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维修;区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保障与善后相关事宜;区财政局保障救灾资金;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与处置;区执法局、区建设局配合消防等部门进行消防救灾工作;区农林局负责灾害处置中林区管护和农作物保护;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医院负责伤员救治和疫情防治;区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平安生产相关工作;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负责道路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质监分局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等相关工作;消防科负责调集消防队处置火灾、被困人员解救等险情处置;各交警大队负责辖区交通疏导与管制;燃化集团负责燃气管道的抢险与燃气的供应等相关工作;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相应的通信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及临时性通信设备的架设;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九州管办和24个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发生时的人员疏散、现场警戒、根本信息上报等协助、支援、保障相关职责工作。
五、信息上报渠道和时限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街道、各部门要立即向区政府值班室 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在事发1小时内上报书面信息,并做好后续信息的上报工作。各街道、各部门信息报告要做到准确及时,内容包括事件种类、性质、发生原因、时间、地点、危害因素、范围、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等。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市应急办上报信息。涉及或影响到我区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区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市、县(区)政府,同时报告市政府;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可能影响到境外的,区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征求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各自职责
(一)降雪霜冻灾害。灾害发生后,由区环卫局、市政环卫所牵头,各街道配合及时清扫道路积雪;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伤员救治;各交警支队负责指挥疏导交通、处置交通事故;区经委负责农村道路维修;区农林局、两山指挥部、涉农街道负责做好树木、农作物防冻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负责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二)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消防科牵头,区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分局、辖区街道配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同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戒严与疏导;消防、安监、质监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特大火灾及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三)踩踏事故。踩踏事故发生后,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卫生局、辖区街道、执法局、消防科等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和伤员救治与转移;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秩序维护、劝解疏导与警戒保卫;消防科负责协调消防特勤解救被困人员;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交通疏导与管制;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做好应急救援、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公安分局做好事件的调查;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先期应急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级别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四)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由消防科、森林公安部门牵头,区两山指挥部、农林局、辖区街道积极配合,协调市消防支队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林区居民疏散工作,要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查处工作;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做好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重特大火灾及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五)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公安分局、辖区街道立即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预案进行紧急救治,做好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要及时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类型、疫情灾害程度等信息与数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由公安分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封锁疫区,卫生、疾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疫区的人员救治、疫情防疫与控制、治安、维稳工作,财政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六)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国土分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科、区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局和辖区街道积极配合进行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管制与疏导;国土分局负责协调专家对灾害原因进行调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相关专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七)平安生产事故。平安生产事故发生后,由区安监局牵头,消防科、区质监局、辖区街道、派出所与事发单位负责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辖区派出所、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戒严与疏导;安监、质监、消防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市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八)灯饰亮化平安事故。在灯饰亮化期间,要严防由灯饰亮化引起的火灾爆炸、大面积断电、人员踩踏等平安事故。灯饰亮化平安事故发生后,由区城管办牵头,消防科、公安分局、区执法局、辖区街道、电力部门、派出所配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援、伤员救治与转移;公安分局、辖区街道办负责事故灾害现场警戒保卫、人员疏散;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路段的戒严与疏导;电力部门负责做好电力设施抢修;电力、消防部门要做好险情排查,防治次生灾害发生;区民政局和辖区街道负责做好现场救济、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情况统计等工作;财政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级别启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向市政府上报。
七、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及节日灯饰亮化期间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响迅速、社会参与〞的原那么,各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尤其是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根底上,充分落实人员及队伍、通信与信息、现场应急和工程抢险、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紧急避难场所、技术储藏与保障,确保应急工作保障充分。
内容总结
(1)稳固安定团结局面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平安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应对节日期间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进一步稳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特制定本预案
(2)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3)区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发布工作
(4)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