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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
食品
市场监管
工作
工商、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
2023年度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
责任状
xx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提高全县食品和市场整体平安监管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特签订2023年度食品和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
(一)外勤人员工作责任
1.负责分管辖区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四品一械〞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进行量化评级,对XX县区以外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强制性计量器具每年进行两次巡查,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分为3个等级,a级每年至少巡查一次,b级每年至少巡查两次,c级每年至少巡查四次。对发现的平安隐患依法依规处置;
2.负责分管辖区内市场主体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反响给主管负责人;
3.负责对“三小〞违法案件的直接查处,负责对食品药品案件进行查处;
4.负责乡镇食药监管办公室汇总移交食品药品平安问题的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每季度对社会监督员至少走访一次,填写走访登记表;
6.负责提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针对重点平安生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参与辖区内主体业态应急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8.负责承办工商长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勤人员工作责任
1.负责接听 和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接听 记录和收文记录。
2.负责辖区内主体业态的办证工作,熟悉办证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负责工商的考勤工作,做好记录,定期上报县局。
二、党风廉政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把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任务同具体的工作相结合,并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执行党员廉洁自律准那么,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借机敛财、不准收受红包、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吃拿卡要〞。
(三)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党章来推进反腐败工作,通过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本领。
(四)坚决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工商长和主管领导下达的工作目标;
(二)完成辖区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每季度不低于一次,做到监督检查覆盖率20230%,及时排除平安隐患;
(三)全面掌握市场主体平安监管工作知识和技巧;
(四)实现辖区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清,情况明;
(五)深入开展县局开展的各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整治情况反响主管领导;
(六)实现年度“四品一械〞抽样工作任务完成率20230%;
(七)严格办案,严肃执法,文明执法,20230%文书制作,适用法律条款准确,用词恰当。
(八)参与市场主体平安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能够做到“尽职免责〞。
(九)不出现任何行政相对人上访事件。
四、责任目标考核
年终由县局组织各工商长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因履行市场主体平安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市场主体平安事故的以及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乱作为,弄虚作假,收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有效。
工商负责人:工作人员:
年月日
第二篇。工商所食品平安监管工作总结xx年,市工商局工商所高度重视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坚持将食品平安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和常态工作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分管副所长具体抓,全所职工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力求实效。
首先从统一职工思想认识着手,全所上下牢固树立起“食品平安监管是工商第一要务〞观念,并将作风建设融入食品平安监管工作中。
其次是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干局部乡镇包干,做到定员、定岗、定职、定责。每个乡镇或乡场确定一名工商干部全面、专职负责该区域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分片包干,从食品经营户证照办理、日常经营、票证索取、台帐建立、食品质量等情况对该局域所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方位监管,将职责落实到人,做到登记、监管、标准、清理、负责一体化。
第三是坚决落实“六查六看〞和四制两查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和完善工商食品监管台帐,做到监管有记录、有专人、有专职;二是发放特别印制的食品平安监管宣传资料和标准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公告,进一步宣传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的要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检查和催促经营户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填写粘贴式台帐,并装订成册;三是逐户签订食品平安责任书,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四是对综合市场食品经营摊点逐户登记造册,监管和催促并行,做到监管有痕迹;五是普查和快速检测重点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饮料、儿童食品、豆干和腌腊制品等食品有无过期、变质、三无和含吊白块、亚硝酸盐、瘦肉精等问题,要求经营户确保食品质量平安;六是查验经营户卫生许可证到期情况,敦促经营户在期限内及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七是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工作,要求蛋糕店、卤肉店等涉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添加剂,不得违法违规乱添加。
第四是因地制宜,五个统一,标准化打造“食品平安示范店〞。目前,xx工商所已按照市局要求标准化、标准化打造了2户监管栏(含工商徽记、监制单位)、店招墙柱、亮证亮照、经营者承诺书、监督投诉 等“五统一〞的食品平安示范店。
xx年,工商所食品平安监管模式运行良好,辖区内未出现食品平安事故和明显的管理漏洞,得到了当地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认可和好评。
第三篇: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一、市场前段工作总结
(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1、我市农资经营根本情况我辖区共有农资经营户户。其中,公司家,集体企业家,个体户户;其中,农药经营户户,化肥经营户户,种子经营户户,农机具及配件经营户户,饲料经营户户,兽药经营户户。
2、早培训、早安排、早行动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及早组织了农资监管工作全员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方法的内容,总结了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为全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奠定了根底。其次,对于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尤其针对当前旱情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系统工作会议和科所长会议上屡次强调今年农资市场监管的严重形势,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心为农民所想、权为农民所用、利为农民所谋。
3、充分认识大旱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4、开展了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为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春季护农行动中,我科集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化肥为重点,集中对多种品牌、多个批次的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立即采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时堵住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的渠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检化肥品种种,其中种未到达合格标准,均已进行行政处分。
5、突出履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标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2)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缺乏、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标准、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阔农民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标准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农资经营者内部
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标准了经营行为。
(4)确保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于农资申诉举报,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5)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抗旱第一线,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效劳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置农资,不要购置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有力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出动宣传车辆台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检查农资经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进行农资检测个品牌批次,查处农资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罚款万元;超范围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开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场环境。
第四篇: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巡查监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人身平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所(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场(超市)食品质量进行巡查监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巡查监管重点对象:
(一)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平安的食品;
(二)消费者、有关组织投诉、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
(三)土法特殊事件涉及的食品;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巡查监管的其他食品。
第四条巡查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市场(超市)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原那么上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五条巡查监管内容:
(一)检查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准入管理各项制度;
(二)检查食品外观质量、包装食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