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卫生局
执法检查
工作
打算
卫生局执法检查工作打算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营造和谐平安的就医环境,标准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管,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我局将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行为、传染病防治及平安用血监管工作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日常卫生监督,以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为中心,以全面提升行业监管质量为目标,着力加强监管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副局长任组长,和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执法工作。
三、专项检查方案安排
(一)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加大医疗效劳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标准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整顿医疗效劳市场秩序,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发证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达20230%。
2、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对全县持证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效劳、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非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不标准使用名称及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检查要求。2023年3月20日前各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3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卫生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花名册(含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执业证书编号)等本底资料上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由负责筹建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集中上报);4月30日前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完成发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的检查并上报,8月30日前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完成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抽查50%)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4、检查范围。全县持证医疗机构。
(二)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和使用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深化血液平安监督,健全长效监督机制。
2、检查内容。根据卫生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要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好妇幼保健机构的医用血液的采集、供应、保存、运输、使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执法。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4、检查范围。全县50%以上的临床用血单位。
(三)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各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省〈医院感染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检查内容。有无医院感染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是否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安排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弃物是否分类收集,包装、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暂时储存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交接记录是否完整等。
3、检查要求。此项工作于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并完成。
4、检查范围。抽查50%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全检查)。
四、检查原那么和重点
1、教育、引导为主、处分为辅;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绝不姑息,依法严处;
3、重点检查2023年度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受到2次以上处分的单位;
4、重点检查涉嫌非法开展方案生育和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单位;
5、重点检查监管领域执法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的单位。如医院感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
五、检查评比
县卫生局将对专项行动的各阶段进行总结评比,对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检查任务
按照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落实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指令性检查任务。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