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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解决
民政
民生
热点
难点
问题
充分发挥
纪检监察
机关
作用
在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
在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
□王会新
民生问题是人类生存开展的首要问题,是古今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局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做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把民生保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可见,民生问题已上升到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诸如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这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都源于社会建设的滞后,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稳定。而民政承担着以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为主体的贫困群众的最根本、最现实、最兜底的民生保障任务,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是民生建设的根底,高度关注民政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更是纪检监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本文从民政的视角,结合琼海民政工作实际和个人工作实践,浅谈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如何在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作用问题。
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主动解决民生信访问题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仅我市民政部门受理的涉及民生问题的信访举报60件次。基层纪检监察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研究解决民生信访问题,积极解决他们的诉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当党的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
首先,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纪委监察信访举报中心、乡镇信访室、村(社区)信息员三级信访网络,专人负责,信访件逐人逐件建立台帐,做到“日清月结〞,使领导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逐步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信访问题公开答复、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等制度,推行领导联系点、网上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等举措,并持之以恒,抓出实效。
其次,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处理和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尽量把问题处理在初时、处理在荫芽状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要坐在办公室“守株待兔〞。要加强市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单位纪检委(组)和乡镇协调配合。对涉及各部门各行业的重大民生信访问题,做到全市一盘棋,劲往一处使,真正把问题解决处理到位。
三是要加强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和分析。民生问题具有时代特征,不断开展变化转型,是一个动态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要认真研究分析其变化开展规律,摸清其产生原因、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针对其症结,提出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解决。
,在我市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局设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热线 和举报箱,受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380多人次,采取基层巡回接访、信访对话、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信访问题公开答复等形式,答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120多场次,组织村(居)干部开展“双述〞活动204次,全市1300多名党员干部、5000多名群众代表参与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400余条,共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52023余件。由于群众诉求渠道畅通,解决信访问题方法、方式多样,答复处理问题及时,有效地维护了换届期间的社会稳定,保证了我市第六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监察
民政工作“情牵万家,事关民生,惠及百姓〞,效劳对象多,涉及面广,其效劳范围涵盖了社会救助效劳、社会福利和慈善效劳、社会事务效劳、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而民政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民政对象〞确实定和民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严把“两大关口〞是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问题的关键,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为此,局纪检组要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严把民政对象“准入关〞。
1、争取领导支持,全方位介入民政对象确实定工作。即争取镇党委、政府和民政业务部门领导的支持,纪检监察全面介入民政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优抚、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抚恤伤残人员等对象确实定工作,这些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确实定,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逐一监督核定民政效劳对象的准入关。只有核准对象,才能切实解决“三个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最根本、最现实、最具体的民生保障问题,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得到救在解决民政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第2页
助,充分表达党和政府的关心。
2、对各类补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监督。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效劳对象不符合标准进入或个别对象身份已转换,其他社会人员因各种天灾人祸和意外情况需要进入救助的应及时补充吸纳。因此,对已进入的救助对象应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纪检监察介入监督,做到“应退尽退〞,确保民政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3、调查研究,了解实情。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加上多数民政对象由村(居)委会决定,局部对象不符合标准,导致群众反映不公正。为此,纪检监察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并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应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该享受确实保享受,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保证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严把工作人员操作标准。
严把对象进入关是治标,严把执行人员操作标准是治本,只有标本兼治,实行双向监督,才能确保对象准确,使民生工程真正表达民意。
1、监督是否按政策和程序操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特困户建房、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孤儿救助等所有民政对象确实是否按政策和程序操作,是否采用了评议制,通过三榜公示,操作过程是否正常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资金发放是否通过“一卡通〞等,都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只有执行政策,程序标准,又公开、公平、公正,才能确保民政对象符合标准,否那么,就会出现问题。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介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确保操作人员执行标准,到达“应保尽保〞的要求。
2、监督是否暗箱操作。实行民政对象三级审批,所有的民政对象首先由村(居)委会确定,而确定人主要是村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据了解,民政对象确实多数是准确的,但也不排除在民政对象确定中有优亲厚友、讲人情、靠关系,或暗箱操作,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造成该享受的没享受,不该享受的而享受,引起民愤,群众呼声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经调查核实,应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了解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民政资金、工程分配和审批是否科学、合理,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分配方案和审批流程是否按要求运行,程序是否到位;资金和工程实施监管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财经纪律、廉政规定是否落实,资金拨付发放手续是否标准、完备,帐款、帐表、帐册、帐卡、帐物是否相符;查资金拨付落实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主要抓三个方面:
1、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每年选择二至三类民政资金列入执法监察工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参加,对上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对违规违纪问题和存在缺乏提出执法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和纠正。
2、开展专项治理,有重点地纠正和解决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民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三落实,工作程序到位,解决和纠正问题到位,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促进民政资金操作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标准化,结果公开化。
3、开展民政内部审计。协调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对市局、镇政府开展一次民政财务审计。对民生工程建设工程开展跟踪审计。
(四)加强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的监督。
近几年,我市民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主要有。农村敬老院建设工程、社区效劳设施建设工程、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工程、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工程等,其中一局部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工程,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民生工程廉政建设作为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着力点,深入推进“促廉从政工程〞,把民生工程建成“民意工程〞。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使其严格遵守廉政准那么,建廉洁工程,做廉洁干部。二是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监督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设工程决策、行政审批、指标投放、物资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平安监管,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有效预防民生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把民生工程工程作为招投标监督的重点对象,将资格预审、评标和中标后合同履行作为监督执法重点环节,建立民生工程工程惩戒方法,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在民生工程实施后,及时向社会和群众通报,让群众监督,确保民生工程实施顺利开展。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加强监督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表达。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依法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治,增强预防和教育的说服力。
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工程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惩罚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处非法利益的行为,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推进开展专项治理,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畅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渠道,对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城乡医疗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加大查办力度。,配合XX省审计厅审计组,对来优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查处了贪污优抚资金工作人员1名,贪污金额6700多元;,我局紧密配合检察机关,查处了利用工作之便,在参与审核局部参战军队退役人员工作中进行受贿工作的人员1名,受贿金额29800多元;配合检察机关查处了诈骗贪、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工作人员1名,贪污金额13笔共计5.1万元。6月,由我局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社会救助、优抚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下半年,配合省、市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对抗洪救灾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进一步加强和标准了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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