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国家开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开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智能制造装备开展专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械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发改办高技[2023]905号【发布部门】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原国家方案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23.04.16【实施日期】2023.04.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开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智能制造装备开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9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开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改革委、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开展和产业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组织了智能制造装备开展专项,支持了汽车自动化焊接、煤炭综采设备、机场行李分拣等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的研1/4发及示范应用,取得了预期效果。在此根底上,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23年继续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开展专项。现第2页共4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实施的目标(一)推进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创新开展和应用建立依托用户开展重大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机制,以用户为龙头,以装备制造单位为主体,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优势,开展汽车、冶金、大化工、数字化车间等国民经济重点制造业领域所需智能制造装备的联合研发创新活动,发挥依托工程或重点建设工程的带动作用,突破测控装置与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应用技术,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开展,促进其推广应用和产业化。(二)加强智能测控装置的研发、应用与产业化,夯实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展根底。建立重大智能成套装备与关键智能测控部件的协调开展机制,着重提高以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精密传动装置、伺服控制机构为代表的表达感知、决策(控制)、执行三大功能的根底零部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促进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与关键智能测控部件的协同开展。(三)促进智能技术和智能制造系统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应用。关键智能共性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