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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保险培训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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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保险 培训 心得体会
社会保险培训心得体会 2023年责任区由主任建议,主任助理负责实施我们开始了每月一项业务的学习工作,主要是利用周六日业余的时间进行学习。 6个月的时间,我们已将责任区所有相关业务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学习,中间还穿插了考试、现场答复等一系列的学习互动环节,通过这半年来的学习总结体会如下: 一、学习业务提高工作能力及效率 我们责任区下设了三个部门,虽然每个部门的业务是独立 的,但细想想我们的工作又是连续性的,部门之前要有着密切的配合,比方我们人力资源外包社保效劳部,主要负责代理、派遣单位员工的保险,但员工离职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单位的都要把保险转移到灵活就业自己交纳,这样就转到我责任区的企保部所负责的范围内了,对此我们部门就要了解企保部的业务知识,提前为员工的保险准备好材料以便员工转移时能及时办理,不至托办。对于退休部作为整个中心所有存档人员退休的管理部门,又于我们及企保部有着更加紧密的关系,因为所有从这里参保的人都要经过退休部来办理退休,这要求我们更要提前了解退休的根底业务及相关手续,这样员工保险参加我单位户参保时我们就能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不至于等到最后退休时再处理已为时已晚影响单位声誉。每个工作人员都是通知学习,了解更多的业务知道,不断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加工作效率。 二、提升效劳增加客户满意度 我中心主任在历次员工大会提出,要以顾客至上,顾客是 我中心的衣食父母效劳理念,对此我责任区也屡次强调效劳的重要性,而且此次学习业务的最终目的也是要通过学习,增加业务知识,提高效劳效率,增加客户满意度。只有我们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面广了,才能更有效、更快捷的给客户提供效劳,到达客户的要求,提升人才中心的效劳形象。 三、相互了解提高团队凝聚力 由于我责任区工作人员分布在大厦和西院两个工作地点,平时上班也都忙于自已的工作,相互之间也只知名字不认其人,通过学习大家坐在一起相互了解,相互之间增进了认识,加之学习中有很多互动的环节,畅所欲言,这样大家在一起不仅增进了感情,更为以后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成自我提升 每个人的知识及能力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的过程,只有长期的坚持才能得以提高。自从学校后,受社会环境的感染,我很少能静心自学些知识,通过半年的学习,也认识到了学习的必要性,也真切感受到了学习带来的成果,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将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为此持之以恒,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提高我自身的修养及能力。篇二:学习社会保险法心得体会 学习社会保险法心得体会 社会保险法的公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开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广阔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的有力武器。 社会保险法维护了群众的参保权,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一规定直接给一些参保率低的群体如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撑了腰。时下,不少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社保费的现象,而很多农民工、灵活就业者或是参保意识不强,或是为保饭碗忍气吞声。社会保险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作出了以上这些规定,一改正去社保费征收不够“硬〞的问题,是一个大突破。 当然,社会保险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在政策的制定、执行等方面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例如,在扩面征缴方面,需要税务、工商部门提供帮助;在审计稽核方面,需要卫生、民政、药监、公安等部门支持。以往由于缺乏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有效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今地位明确稳固后,如何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工作,使社保经办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真正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还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协商。 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享受待遇的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效劳。社会保险法中的这一系列规定,使查询和咨询从经办机构的效劳上升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我们社保部门任务的明确性,相信有了这一理论的支撑,今后的业务工作定能更好、更高效的开展。篇三:社区社会保障员业务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XX县区社区保会保障员业务培训 学习心得体会 这次我们能到玉峰山参加业务培训,首先要感谢区社保局领导对我们社区社保员的关心。这次培训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的我来说,是一次极好的学习时机。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劳动法律法规,使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和掌握了有关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及工作流程。 学习期间,我深刻领会各级文件精神,提升自己的政策把握度,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社会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复杂,只有掌握好相关的政策,细心为居民解答疑问,才能赢得居民的支持和信赖,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中,保持平和的心境,谦虚的姿态,努力做好了份内的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同事把工作做好。 通过由浅及深的学习,由表及里的接触,由生疏到融入的适应,学到不少东西。翻开了劳动事业更宽广的视野,系统的梳理了相关劳动保障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看到信息量更大、涉及面更广的文件资料,还可以直接接受领导的点拨。我十分珍惜这一难能可贵的时机,认真琢磨,反复思考,勤看、勤学、勤悟。 三天半的学习,在我人生的长河中,虽然只是短暂的一小段,却是我成长道路上坚实的一大步,使我终生受益、终生难忘的经历。在以后的每一个工作阶段,每完成一项新的任务,都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积累经验。 第二篇:社会保险知识培训社会保险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 1、社会保险相关知识 2、社会保险各险种流程 3、社保保险参保对象及调入、调出程序 4、相关问题答疑 一、社会保险法 202223年2023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一)社会保险含义 社会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强制实施,运用保险方式处置劳动者面临的特定社会风险,为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收入时提供根本收入保障的法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到达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根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覆盖范围 职工应当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2)制度模式和基金筹资方式 根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3)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记入根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4)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5)根本养老金构成 根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根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6)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 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缺乏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参保个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死亡待遇 参加根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8)根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国家建立根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2、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根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根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2)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到达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根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到达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3)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制度: 符合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工程、医疗效劳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4)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制度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局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5)不纳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a、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b、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c、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d、在境外就医的。 3、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a、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b、没有签合同也有劳动关系 c、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权威部门确认d、区别于劳务关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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