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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独家
原创
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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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工作
意见
独家原创:县委标准科级干部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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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机关单位党组:
为逐步建立科学标准的科级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进一步标准工作程序。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标准各乡镇XX县区直各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管理
科级干部是我县领导干部的主要组成局部,做好科级干部的管理意义什么重大,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开展大局。
(一)科级干部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对象、管理原那么
1.科级干部的管理主体。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各乡镇、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党组。
2、科级干部的管理权限。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和教育等管理工作主要由各乡镇党委、县直各机关单位党组负责,县委组织、人事局在县委的领导下,承担对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并切实履行指导、检查、协调、任免等职责;中层领导班子中的科级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3.科级干部的管理对象。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单位正、副科级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
4.科级干部管理原那么。一是党管干部原那么;二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那么;三是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那么;四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那么;五是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六是依法办事原那么。
(二)科级干部的调配管理
1.轮岗:一是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某些特殊岗位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方案地在本机关内转任。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那么上要进行轮岗。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二是担任某些特殊岗位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轮岗范围是:直接管理人、财、物,审批各种方案工程、指标、资金和进行执法监督等职位上的公务员。三是公务员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回避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一般应在接到轮岗通知后七日内到岗。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无效,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岗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四公务员轮岗离职前,应当认真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
2.交流。一是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二是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三)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
1.选拔任用的条件:
一是认真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二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那么,艰苦朴素,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反对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等不正之风。三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有胜任本职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是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应在下一级职务上工作3年以上。
三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是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干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五是身体健康。
科级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破格
提拔。
破格提拔的,在按管理权限报批时,须附情况说明。
2.选拔任用的程序:
一是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单位党委(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主持。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在民主推荐的根底上确定考察对象。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包括单位领导成员、中层干部、本科全体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是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要依据选拔任用条件和对不同职务的要求,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其中重点是工作实绩。
考察方法主要是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民意测验、专项调查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其中要重点征求拟任职务的主管领导和所在部门群众的意见。参加个别谈话的范围要广泛。对考察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要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特长;主要缺点和缺乏;民主推荐或者民意测验情况。
三是资格审查。在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前方可按程序任免。
四是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说明确的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较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防止久拖不决。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履行如下程序。组织(人事)部门介绍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需要经过选举程序产生的干部,经过提名推荐后,以选举结果为准。
五是任前公示。公示的对象是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公示发布的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性质,向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或延伸到所属基层单位公示;公示内容是干部的根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公示时间为1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考察了解,提出是否任用建议,再次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六是试用期制。对新任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经过试用期综合考评,能够胜任该职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
七是竞争上岗。在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要逐步推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公开职位、公开上岗条件、严格操作程序,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各单位要在提拔科级干部时,确定一定的科级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并全面推开。
3.辞职降职:
担任科级领导职务者,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予辞职和降职。
4.纪律与监督:
一是不准超机构或职位规格晋升,不准超职数晋升,不准自立职位名称或使用享受科级待遇的称谓。
二是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组)会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是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是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五是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六是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七是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八是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对违反规定的,必须给主要责任者以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对未按照规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必须予以纠正。
县委组织部XX县区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科级职务任免的监督和综合管理,并受理对科级职务任免工作的举报、申诉等事宜。
(四)科级干部职位管理
1.职数设置:
一是县直党政工作部门正副领导职数设置,一般设2至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为:编制3名以下,设1职;4至7名,可设1正1副;8名至29名,可设1正2副;30名至50名可设1正3副;51名以上可设1正4副。
二是镇领导职数配备根据乡镇规模分类进行配备,其中一二类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9名;三四类乡镇领导职数不超过7名。
三是各级政府系统中,承担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任务较强的工作部门,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技术管理行政职务,但一般应与上级行政机构相对应。
2.机关、事业单位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领导职务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职数总额内按有关规定和章程配备。
3.领导职数审批权限:
(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数的调整由县编委研究,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省编办审批;
(二)全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正科级领导职数的调整由县编委研究,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编委审批;
(三)全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副科级领导职数的调整由县编委研究,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编办审批。
(四)全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正股级领导职数的调整,由县编办审核,县编委审批。
(五)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
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部,用现代科技知识和一切文明成果充实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培养造就一支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的科级干部队伍。要认真研究培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建立科级干部学习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
(六)科级干部的纪律与监督
对科级干部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监督。要严格执行科级干部廉政六不准:一是不准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经商办企业。二是不准索取管理、效劳对象的钱物。三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违反原那么的效劳。四是不准利用权力和职务之便入股分红或给非法经营提供保护伞。五是不准到基层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六是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准以效劳为名到基层或企业搞无节制的娱乐活动。
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收入申报制度,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监督约束机制。把群众监督作为主体,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加强对选调生的调配管理
选调生制度是国家对新时间干部的调配流转的新政策,我县要结合上级的有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推进选调生调配管理工作。要建立定期考察制度、谈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选调生的思想动态。要加强调配权限管理,建立选调生档案及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的管理
要制定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管理的目标。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储藏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其中女干部一般应占五分之一左右,党外干部应占适当比例。要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应当逐步提高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配备比例,形成合理的结构。要强化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的推荐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等有关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严格把关。把德、能、勤、绩、廉诸方面都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要强化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强化理论培训和组织考察调研,加强实践锻炼。要强化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的管理,优先任用,加强领导,提高我县对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和女干部的在领导干部工作岗位的上的比例。
四、明确公务员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