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生产条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那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那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平安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平安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本方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平安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XX县区(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平安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本方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根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本方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三条自治区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那么。新疆煤矿平安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各产煤地(州、市)XX县区(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第2页共8页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标准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五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综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煤炭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第六条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在全面分析危险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客观评估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及应急能力、应急资源,广泛听取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山救援队伍指战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根底上,根据本方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那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