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去除河道障碍,提高全县河道的整体防洪能力,确保今年平安度汛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县河道清障整治专项活动。一、组织保障河道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防指成立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从县政府办公室、农委、安监局、水务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等单位及有关镇(场)抽调人员组成。二、全县河道的根本情况我县境内有涡河、包河、西淝河、北淝河四大水系及38条大沟,承担着汛期防洪排涝的重要作用。河道障碍将导致水位抬高、洪水漫溢,冲淤的网箱、船舶、树木、大体积障碍物等还会阻塞桥涵、闸坝等,进而酿成更大的灾害。特别是侵占河道的养殖网箱、住家船民、违章建筑、违法采砂、堤防堆沙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平安,构成极大的不平安隐患,亟待进行清理整治。三、清障范围和重点清障整治范围包括影响防汛平安的各大、中、小型河道。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清障的重点:一是对河道内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设障、谁去除〞的原那么,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于6月1日前限期去除。逾期不去除的,由县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镇(场)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海事处等部门,于6月10日前强行去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二是对河道内所有采沙船舶,由水务局牵头,农委、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海事处和有关镇(场)配合,于6月1日前对所有采沙船下发禁采通知。对于偷采和不听劝阻的,由所在镇(场)配合,县水务局会同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强行撤除采砂工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的发生。三是对在行洪河道内停泊的船舶、养殖网箱(特别是涡河二桥至涡阳枢纽段),由县政府牵头,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海事处、城关镇、城西镇、闸北镇和水务局配合,于6月10日前全部迁移到平安区域,保证汛期水上平安。四是对在河道内开荒种田,特别是种植高杆作物影响行洪的,要按照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范围,由辖区镇(场)负责,于6月10日前彻底去除阻水作物,确保行洪平安。五是对破堤取土影响堤防平安的行为,由辖区镇(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6月15日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平安。四、步骤及时间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