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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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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023 年国开 中央电大 本科 劳动 社会保障 十年 期末考试 论述题 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十年期末考试论述题题库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编号:1021。 资料整理于2023年6月23日,涵盖了2023年1月至2023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务派遺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 答: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遭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单位招收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别离,即招工与用工的别离。传统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的指挥下利用其提供的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劳动成果归属该用人单位,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劳动成果情况从该用人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并由该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在劳务派遭这一用工形式中,被派遭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遭单位成为名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被派遣劳动者并不在该劳务派遭单位从事劳动,而是被派遭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出现了所谓的“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情况。 2023年7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补偿性。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局部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局部是对劳动者劳动奉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 (3)广泛性。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动者。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 (4)社会性。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方主体是劳动者,另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那么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标准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根底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2023年7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答: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如下:劳动合同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后果。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那么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标准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根底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2023年6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那么。 答: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那么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 (1)合法原那么。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仅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期限、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 (2)公正原那么。这一原那么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的各个阶段,不管适用实体法还是适用程序法,对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一视同仁。 (3)及时原那么。及时原那么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地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 (4)着重调解原那么。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根底上化解矛盾。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效劳的特点。 答: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拟,社区效劳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社区效劳不只是一些社会自发性和志愿性的效劳活动,而是有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效劳体系。 第二,社区效劳不是一般的社会效劳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效劳业是有区别的。 第三,社区效劳不是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效劳的社会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根底,以自助与互助相结合的社会公益活动。 从目前看,社区效劳广泛覆盖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效劳项目广泛涉及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内容。 28.试述社会优抚的特征。 答:社会优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社会优抚的身份具有限定性。社会优抚的范围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政策来确定,具有明确的法定范围。优待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包括武装警察)及其家属和在乡老红军、老复员退伍军人等。抚恤的对象包括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和残疾军人。 (2)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社会优抚是针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综合运用各种保障措施,肩负起全面保障的责任。其中军人的伤残抚恤、军官离退休养老制度等,均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而社区对其家属的照顾及扶持,又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交通方面的优先购票、半价优惠、邮资免费又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 (3)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相对于其他社会保障对象来讲,社会优抚的待遇比拟优厚。这是因为社会优抚的对象特殊,对国家和民族奉献大、牺牲多,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褒奖和优待。 (4)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标准。对于社会优抚制度,国家从一开始就制定了专门的法规对其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形式、管理体制等内容明确规定,健全规章制度,相对于其他保障项目而言,军人保障制度在实施中比拟标准。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我国社会保障法律标准体系的构成。 答: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社会保障开展的目标,我国社会保障法律标准体系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社会保障实体法。社会保障实体法是具体规定社会保障项目的法律标准,是社会保障法的核心内容。为使众多的社会保障项目都有法可依,社会保障实体法应该涵盖所有的社会保障项目。我国社会保障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和社会优抚法。 (2)社会保障组织法。社会保障组织法是规定被授权或被委托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组织的设立及其职责、权限等内容的法律标准。各类社会保障组织分别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决策、管理、经办、基金运营、监督等项工作。 (3)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基金法是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运营、管理、监督等内容的法律制度。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物质根底,也是社会保障法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 (4)社会保障程序法。社会保障程序法规定社会保障工作程序以及社会保障争议的调解、复议、仲裁等内容。 2023年7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那么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标准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根底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2023年1月试题及答案 28.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补偿性。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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