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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深化
放管服
改革
六个
行动
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
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效劳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一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3)130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工程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效劳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效劳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效劳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主要任务
(一)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
将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全县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1.持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除特别规定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将企业名称登记整合并入企业登记环节。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承接好上级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认真执行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行;其他事项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企业登记、公章备案、涉税事项整合为1个窗口办理,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效劳。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增加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刻制企业。简化涉税办理流程,取消企业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补录,改为局部信息由税务部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生成,局部信息合并至实名办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环节采集。企业申请领用2023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窗口当场办理。(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牵头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实施工程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
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工程,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在现有根底上再砍一半以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
3.投资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环节再精简。政府投资工程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与工程审批合并办理,对纳入各级行业开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报告的政府类投资工程,不再审批工程建议书;核准工程只保存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2项前置要件进行核准。只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条件审查,不再对市场决定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属地办理,备案机关收到企业申报的全部规定信息即为备案。(县发改局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4.整合各环节办理流程。审批部门要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整合优化工程前期工作各环节办理流程。将工程审批前置要件的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实行并联审批,不互为前置条件。对于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时间较长的审批,仅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要件,不作为其他审批的前置条件,可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完成。将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等实行并联审批。建立分类审批模式,以清单形式公布所有建设工程必备根本许可清单,列明许可名称、法律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时限。根本许可清单之外还需要办理其他许可的建设工程,要逐一列明触发必须申请取得许可的情形。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探索实施并出台多评合一多审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措施方法。(县住建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严控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平安、公共平安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依法依规确需保存的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经审核后建立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法定依据、评审内容、专家构成要求、论证(评审)规那么、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付费主体等。属于投资工程管理范围的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要进入全省投资工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办理进程。(县委编办,县政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6.全面提高企业生产运营便利度。清理企业在获得水、电、气供应中的各类搭车行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水、电、气供应的前置条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列明指定事项、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压缩水、电、气供应办理时限。企业供水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用气办理报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通气)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水、电、气供应企业要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效劳机制。创新互联网+效劳手段,开通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县住建局、水务局,文山电力xx分公司、供排水公司牵头;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7.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效劳改革。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在省、州统一保存强制性中介效劳事项清单根底上,编制和公布我县设立的行政审批中介效劳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加快市场化中介机构培育开展。对中介机构资质核定条件进行清理标准,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效劳行业和领域。对中介效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区域、行业、数量等限制一律取消。制定出台投资建设工程类中介效劳监管方法和效劳标准。加强和标准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双随机抽查。(县委编办,县发改局、财政局、政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8.整合标准检验检测机构。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严格按照省、州工作要求,将县域内分散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并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全面清理对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管理的政策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所有制、隶属关系等为条件法外设槛、限制竞争;不得对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检测品种、检测业务范围等进行限制。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利用现有设备和人员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效劳。(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实施政务效劳一网通办行动
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效劳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效劳一网通办。各乡(镇)、各部门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23年底到达75%、2023年底到达85%、2023年底到达95%以上。
9.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和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公布行政许可事工程录和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县委编办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2023.推进网上办。积极参与全省整合构建省、州、县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效劳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事项等情况外,政务效劳均纳入平台办理。坚持联网通办是原那么、孤网是例外,政务效劳上网是原那么、不上网是例外,原那么上不再批准和建立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在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审批业务系统必须接入全省政务效劳网上大厅,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效劳网上大厅的,不审批新工程、不拨付运维经费。梳理标准并公布全县在线办理事工程录清单,积极推广XX省政务效劳网上大厅应用管理,对大多数普通事项推行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逐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对复杂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络预审。广泛运用在线支付、网上身份认证等手段,实行远距离缴费、远距离认证。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投资备案、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平安生产等密切相关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卫生、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事项,均要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响。(县发改局、财政局、政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023月31日前)
11.全面推行就近申办、全县通办。整合全县政务效劳资源,合理布局便民网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实施就近申办,实行全城通办。在全城通办的根底上,逐步实现全县通办。通办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县发改委、政管局牵头;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2023月31日前)
12.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全公开。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支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和工程安排,要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投入竞争性领域的政府支持企业资金、政策优惠必须依法在各级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公布,列明支持内容、获得条件、评审程序、不予批准的情形等内容。对获得支持的企业,要列明企业名称、获得支持的工程、获得支持的内容、获得支持的条件等。对以不当手段骗取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的,要坚决追回并查处,将有关处分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四)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
加强实体政务效劳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效劳资源,统一效劳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13.加快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实施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权向1个内设股室集中,确保事项办理到位、权力行使到位。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法定程序将投资报建类审批集中交由1个部门行使,原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县委编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3月31日前)
14.政务效劳事项集中办。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梳理标准并公布政府部门入驻本级实体政务效劳大厅的政务效劳事工程录清单。各级政府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审批、公共效劳等政务效劳事项和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