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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县区玉井镇
提高
人口
计划生育
服务
管理
新编
XX县区玉井镇提高人口和方案生育效劳与管理
管理效劳工作
为了及时贯彻落实省人口委苏君主任在定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镇坚持以人文本的方案生育管理效劳工作原那么,从抓落实、树典型、争优先的高度出发,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片领导抓落实,专干入户摸查、宣传的工作机制掀起了方案生育管理效劳新高潮。主要做了一下几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通过发放“生殖健康进家庭知识读本〞和“方案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汇编〞和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使群众对方案生育奖励扶助和利益导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我镇的人口方案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加大节育措施落实力度,通过入户摸底对方案生育重点对象加大催促和劝说,从而使节育措施落实率优先提高,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三、加快利益导向示范建设进展,以落实政策、培养典型、总结宣传、张榜公示来加快示范区建设进展。
四、深化“生殖健康效劳进家庭〞活动,利用入户的有利时机,加强生殖健康宣传咨询,宣传生殖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村社站加挂生殖健康效劳中心牌。
撰稿人:王向明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效劳和管理规定X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效劳和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均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户籍居民和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开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制定人口与方案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第四条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方案生育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方案生育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方案生育和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的具体实施。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其成员的方案生育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方案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方案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开展状况逐年提高人口与方案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本单位开展方案生育工作所需的经费。
第七条本市实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制度,责任单位应当主动履行人口与方案生育职责,大力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履行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职责列入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人口统计调查,健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
第九条符合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生育审批权的市属农林场审批,可以再生育。
第十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来穗人员效劳管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XX市政府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将户籍管理、婚姻登记、子女收养、社会保障、方案生育、流动人口效劳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实行共享,方便群众办事,防止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重复提供材料。
第十一条本市户籍已婚育龄人员需要开具方案生育证明的,应当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户口薄;
(三)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已育者提供)。
申请人材料齐全且经核实无误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应当当场开具方案生育证明;不能当场开具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并在再次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完整材料后当场开具。
已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共享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第十二条本市户籍居民和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户籍居民按照规定享受婚前和孕前免费医学检查、生殖保健咨询、跟踪随访等优生健康效劳。
免费优生健康效劳的具体规定由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民政、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确定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定点效劳机构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条件的效劳对象可以到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定点效劳机构接受其提供的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控效劳,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定点效劳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优生健康效劳。具体条件由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实行方案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以下根本工程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
(一)查环查孕、避孕药具和放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和皮埋剂取出术、输精管结扎术和输卵管结扎术、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其他医学检查;
(二)方案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三)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前款规定所需的经费保障,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十五条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实施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登记、查验被鉴定人或者受手术者的身份证明信息,并将鉴定结果和手术实施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婚育学校学习、自愿接受节育手术、参加优生健康检查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相应假期,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职工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职工自愿接受节育手术的,自手术之日起,凭手术证明按照以下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3天,手术后7天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三)输精管结扎的,休息2023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天;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的,休息14天。
(四)接受皮下埋植术和皮埋剂取出术的,休息3天。
(五)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产假;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六)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累计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假期的,按照施行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七)施行其他节育手术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第十七条职工的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的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的看护假。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和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夫妻,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高龄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具体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和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夫妻,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
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发放和管理的具体方法由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机场、地铁站、公园、广场、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根据人流量设置专用的母婴室,按照母婴室建设标准配置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的条件。
女性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母婴室。
第二十条市、区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的妇幼医疗机构以及普惠性托儿所、幼儿园等效劳机构,鼓励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效劳。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情况的方案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将有关扶助工作纳入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方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民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方案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承租条件的城镇方案生育特殊家庭优先配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有就业意愿的方案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第二十三条年度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优秀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良好以上的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责任单位,以及在方案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理了年度方案生育工作达标手续的单位,依照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取方案生育奖励金。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的,可以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的标准提取方案生育奖励金,但企业集团当年经营亏损的除外。
上述奖励经费,由财政核拨和核补单位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年度预算内列支。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育龄人员确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为其建立方案生育档案。
用人单位与本市户籍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将退休职工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应当向其户籍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移交方案生育档案。户籍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应当接收。
第二十五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市场开办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方案生育工作,由经营地和从业人员的现居住地、户籍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合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做好本企业、市场内各经营业户及其从业人员的方案生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物业效劳企业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作机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方案生育工作;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育龄人员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方案生育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