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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
海事
全面
推行
河长制
工作
实施方案
XX市交通海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XX市交通海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XX市交通海事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绿色开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美丽郑州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部署,依据国家有关交通海事防治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水域法律法规及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郑办(2023)37号)和XX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郑政办文(2023)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各级交通海事河长制职责范围
1.辖区船舶航行、靠泊、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的防治。
2.辖区港航设施、建筑物、经营、生产、生活、管理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的防治。
3.辖区船舶及作业活动发生污染水域突发事件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
2023年,全面梳理明确交通海事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成立市县区二级交通海事推进河长制工作防治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水域组织机构,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普查河湖库航区、航线设施、建筑物和各类船舶详实信息、数据,在重点航区、码头设立交通海事防治船舶污染公示牌,做到认识到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信息详实、制度完善、推进有力。
2023年,全面排查,评估各河湖库港航设施、码头、建筑物、工作生活效劳区及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状况程度,聚焦污染源,一港(码头、设施、建筑物)一策、一航(航行、靠泊、作业)一策、一船一策,全面对现有港航污染源开展治理、改造、控制、限制,对新规划设施建设港航设施、码头、购置船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审批许可,做到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措施和实施三达标。
2023年,通过两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形成常制。构造全市交通海事履职尽责“保障水上平安、防止船舶水域污染、奉献城市社会〞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工作机构
1.成立XX市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督导、考核全市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奖惩相关单位和个人。
组长:吴耀田XX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副组长:唐德超、曾利民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局长(主任)。(或市政府派出机构承担交通任务的机构领导。)
成员:张建林委办公室主任
段胜勇委综合运输处处长
高明勋委平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具体承办、执行机构,地点设在XX市地方海事局,局长曾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吕国洲、陈永胜、夏国荣任副主任;李越任联系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接受市河长制安排、下达的任务,制订交通海事工作目标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进落实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精神,发动安排推进全市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适时筹备组织召开会议,研讨和培训,解决需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推进落实完成河长制相关工作;收集、梳理、汇总、归纳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制订解决措施和策略,指导催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开展和整改落实,受本级政府委托,履行和承担辖区船舶及活动污染水域突发事故,督导检查、宣传通报全市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制订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实施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
2.建立县市区(开发区)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机构。县(市、区)交通海事河长制负责人:各县市区、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分管水上平安航务海事领导
县(市、区)交通海事河长制执行负责人:各县(市、区)海事处处长
县(市、区)交通海事河长制联络人。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开发区)交通海事河长制工作机构及人员主要负责和承担本行政辖区河湖库港航设施码头船舶污染水域和防治工作。鉴于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已建立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并涉及22多个相关党政机关作为成员单位和实际状况,县市区(开发区)交通海事河长制机构和人员既要履行辖区交通海事防治污染水域职责,又要做好与属地县市区(开发区)河长制工作机构的协调与配合、做到兼容并蓄、重点突击、协调共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市级河长制已建立河长制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河长责任公示,考核问责鼓励等十项制度,交通海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应制订相关制度,县(市、区)交通海河长制工作机构也应制订各项响应制度,推进工作开展、协调解决辖区航区码头船舶污染水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市县区上下联动、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落实、密切配合、顺畅协调、奖惩清楚的良好工作机制。
五、扎实推进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编册(原稿列入)
(二)聚焦问题,科学决策,精准施策
1.针对本港区(港航设施、码头、经营管理、生活效劳、建筑物)污染源,依照相关法制制订“一港一策〞
2.针对本航区(船舶航行、靠泊、作业航区、航线)污染状况,依照相应法规,结合实际,制订“一航一策〞
3.针对本辖区各类船舶(公务、经营、自用、旅游观光、体育运动及休闲娱乐所有船艇)的污染状况,依照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一船一策〞
(三)依法治理,严格监管
1.市交通海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梳理、汇编、汇总、解释国家交通海事防治港航码头船舶污染水域的法律法规,并与国家、省市河长制文件、政策、制度汇编印制成册,适时组织学习、培训,作为制订“一港一策〞“一航一策〞“一船一策〞和依法治理、消除污染的根本依据
2.开展对现有港航码头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等活动污染水域的治理改造,包括各类固体、液体、废弃物、垃圾、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排放废气等。
3、加强对我市特殊保护水域(引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胜区)港航设施码头经营船舶航行、停舶、作业活动的防控和限制。如我市的龙湖、白沙水库、黄河引用水取水口,黄河风景名胜区等水域按照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治污染的规定和标准、指定船舶准入船型、燃料排放、数量控制、限制和禁止条件,严格船舶进出港航行、作业、活动报告监管制度,对新开发航区、航线,新建设的港航设施、码头、岸线建筑物等在规划设评审时,必须将污染物接受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作为必要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
4、在全市水域、严格遵守和执行船舶试航、船员试任、进出港报告制度和要求,对不符合法定登记、检验条件的制定和实施船舶和水上游乐船艇舟筏和设施,型式登记方式纳入水上平安和防治污染水域监管,做好宣传教育培训、不留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死角。
5.加强对水域特殊作业经营活动的监管防控力度,严禁运输剧毒危害化品车辆通过浮桥,防止危化品污染黄河水域;对涉船、重大体育比赛、群众性水上活动的污染水域防控措施评估作为水上活动作业审批条件严格把控。
六、加上舆论宣传各级交通海事机构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防止船舶污染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众水域污染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交通海事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的良好气氛。
七、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不同水域存在的船舶或码头污染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交通海事机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问责通报和鼓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或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篇: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23-08-02(2023年4月14日XX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省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绿色开展、建设美丽山西的根底保证,是完善我省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平安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23)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开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开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突出流域生态保护,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重点关注河道断流、地下水水位下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低等突出问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拓展公众监督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气氛。
(三)主要目标
以推动绿色开展、建设美丽山西为总目标,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主要河道不断流、地下水及主要泉域逐步恢复、主要河流水生态明显改善。2023年6月底前,市、县制定出台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9月底前出台全省考核方法,建立相关制度;12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工作验收。到2023年底,在全省建成覆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902条河流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到2023年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达73%以上;全省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至15%,到达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增至55.2%;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确权登记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四级河长
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计委、省旅发委、省煤炭厅、省政府法制办、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黄河河务局相关负责人担任。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总河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副总河长。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潇河(含太榆退水渠)、御河7条省管主要河流和黄河山西段分别由省领导担任省河长。7条省管主要河流及黄河山西段流经的市、县、乡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长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县、乡设立本级总河长,由本行政区域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县管主要河流及其他河流要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河长。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延伸到村级组织。
各级河长名单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布。
(二)河长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督导、总调度。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省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