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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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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23 农村 土坯 房改 工作 实施方案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开展的假设干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全镇农民居住条件,为推进同城开展、加快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和XX县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加快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开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危旧土坯房,农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根本原那么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选址,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改造建设。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一户一宅、节约用地。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表达地域特色。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公寓式联户建房和购房进城进镇,节约土地。 4.分类分批、统筹推进。优先解决居住条件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示范带动,分类分批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标准程序、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按照“一户一册〞的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改造范围和对象 列入改造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那么(试行),经鉴定为c级危房(局部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改造范围。改造范围为全镇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2.改造对象。现仍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危旧土坯房的农户(已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土坯房除外)。改造对象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城乡建设规划。(2)房屋属c级或d级土坯房。(3)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相关标准 1.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原那么上在90平方米以内。 (2)公寓式联户建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3)镇村统一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补助标准 (1)新建房屋补助标准: 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因灾全倒户、“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残联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③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d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1.5万元。(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2)维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具体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界定并公示) 深山区、库区移民,地质灾害和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助时间及户数认定 1.补助时间界定 (1)2023年元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外撤除危旧土坯房并已经列入XX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可延续全省危房改造政策,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2023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开展的假设干意见文件出台后,符合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在建或新开工建设的,可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补助户数认定 对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的原那么上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方式认定补助户数: (1)单户新建的以每栋房屋为一户; (2)联户新建公寓楼的,以套为单位,每套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套; (3)合建非公寓楼的以实际建房栋数计算,每栋为一户; (4)列为修缮加固的,以栋数为单位,每栋认定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栋。 五、改造建设方式 原那么上拟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旧建新,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开展,协同推进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移民,同步协调农村饮水、电网、道路等根底设施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效劳设施建设。结合产业布局,鼓励开展以“两茶一苗〞产业为主的特色农业,支持就近创业就业。 (一)拆旧建新。积极引导宅基地在本集体内流转置换,鼓励采取集中连片式拆旧建新,有序引导农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较大村庄、遥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及城镇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要坚持集中建房为主,尽量减少零星建房,分散建房的也要相对集中,原那么上到达5至10户。 1.集中新建。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内,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改造户可以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鼓励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在异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零散的农村危旧土坯房,确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那么上也要做到相对集中。 3.乡村统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体,在自愿撤除原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可由镇、村统一代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其建房补助资金用于镇、村统一安排代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鼓励其就近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在自愿撤除原危旧土坯房前提下,并将其宅基地交回集体组织后,可以享受政策补助。 4.盘活置换: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房、旧办公楼等闲置的非危旧房、非土坯房进行修缮改造,并符合以下程序:一是经原产权人同意,并签订置换协议;二是由镇申报,并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三是完善手续,做好置换后确实权登记发证工作。 鼓励经济实力较差的群众购置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房屋进行置换,对农户之间的房屋置换必须签订置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现有住房较差置换非土坯房的一方享受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持有质量较好的非土坯房一方置换到危旧土坯房后按程序可申报拆旧建新。 (二)修缮加固 1.经文化部门鉴定,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那么,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开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2.经鉴定为c级土坯房,居住农户又无拆旧建新意愿的,可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三)鼓励拆旧。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撤除无保护价值的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对撤除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即无人居住“空心房〞)并进行复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镇按程序向县国土部门申报立项,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范围。 (四)引农进城。鼓励农户进城进镇或联户建公寓楼,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可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积极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的就业时机,帮助进城农民就业。 六、操作程序 1.提出申请。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和危旧房改造所属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镇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属性、改造类型。同时,由镇人民政府与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户签订补助协议。 5.竣工验收。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镇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国土所、规划所、财政所、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对修缮加固、改建新建及撤除原有危旧土坯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6.资料建档。镇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农户申请表、新建或修缮前后比照照片、审批表、资金发放表、改造补助协议、采用新户型协议等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进行整理归档。县、乡、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原那么,将资料分年度整理归档。 七、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8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危旧土坯房改造登记,了解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梳理分析数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科学编制规划,迅速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已不能满足当前开展要求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修编。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做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阔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2.任务分解落实阶段(8月25日前)。各村按照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方案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民小组,落实到具体改造对象,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实施改造阶段(12月15日前)。镇规划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根底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那么(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危旧土坯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必须按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在8月30日前完成,9月初开工建设。 4.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要在当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向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应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飞、副镇长李存祎任副组长。财政所、规划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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