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烟花爆竹
培训
提纲
烟花爆竹培训提纲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培训资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提醒广阔人民群众:购置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平安
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阔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群众娱乐消费品。春节临近,又是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但是烟花爆竹产品又是以燃烧、爆炸产生欣赏效果的,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起平安事故,所以给消费者提个醒,介绍一些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小常识。
一、选购
1、选择供应商。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置。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2、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产品有十几类几千个品种,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一般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b、c、d级产品,对于a级产品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燃放,或有证燃放。
3、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本卷须知等。
5、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局部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平安引线(结鞭爆竹产品为纸引,但要注意有一定的带引,以防伤及手和眼睛等)。
6、爆竹是以声响即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爆竹又有结鞭爆竹和单个爆竹(如雷鸣等)。为了消费者的平安,我国对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爆竹产品药量作了严格的规定,从而限制了规格,但如今局部消费者追求响声,要求爆竹越做越大,这种消费观是不对的。选购结鞭爆竹产品一是注意引火线的长度,二是结鞭牢实度,不松垮等。选购单个爆竹,俗称雷鸣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平安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的俗称氯酸盐炮或高氯酸盐炮。
7、烟花产品以其结构和运动形式,又分为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线香类、组合烟花类等13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燃放场地和欣赏目的来选购烟花产品。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广阔消费者喜爱,尤其是组合烟花类产品(俗称盆花),这几类产品都对燃放场地有要求,要求较空旷的地方,附近无电线及易燃物等。选购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选购升空类产品应选购安装牢固,导向杆完整,粗细均匀,平直的产品。选购小礼花类产品,组合烟花类产品因其效果变化多,更具有欣赏性和刺激性,深受消费者喜爱。此类产品开展快,品种越来越多,结构也复杂,药量也越来越大,危险性也相继存在,消费者应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平安引线等,不应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二、燃放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①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平安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②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假设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③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④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欣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欣赏。
⑤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⑥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消费者还应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平安位置。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三、储存
建议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一是不许靠近火源;二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三是不能被雨淋。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5号
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已经2023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平安和人身、财产的平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平安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平安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平安责任制,制定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平安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平安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平安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根本建设工程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平安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平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标准;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平安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
(八)有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平安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平安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平安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平安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平安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根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平安生产许可证。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平安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平安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第十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平安技术措施,建立购置、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丧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丧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章经营平安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培训资料
严格控制的原那么合理布设。
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平安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平安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平安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平安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