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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教育
整体
方案
司法局教育整体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效劳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把握好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进一步加深律师管理人员和广阔律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刻内涵、根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使广阔律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实际和律师工作特点,有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教育活动,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由我国宪法法律和国情所决定的,是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的根本政治要求,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依法履行拥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坚决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效劳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通过开展学习教育,使广阔律师深刻理解和认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的本质内涵、根本要求和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践行“五者〞的要求,把效劳经济平稳较快开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努力效劳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职责,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实践,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当前,要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以港兴市〞战略、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重民生、保稳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通过开展工作实践,律师工作效劳经济社会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进一步清晰,效劳领域进一步拓展,效劳水平进一步提升,效劳成效进一步显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工作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根本定位,按照“政治坚决、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认真查找律师队伍自身存在的差距和缺乏,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律师队伍进行思想渗透的图谋;通过加强诚信建设,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坚持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标准律师执业行为,标准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标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培育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律师执业精神;通过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通过开展工作实践活动,使全市律师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标准,律师队伍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律师行业的社会诚信度、知名度和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开展教育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23年5月底结束,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2023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制定印发市司法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我市开展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开展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表达律师工作特点,安排的学习内容要细化到每一学习日,各所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且要有学习记录。各律师事务所应于7月20日前召开本所开展教育活动发动部署会议,迅速在全市律师行业掀起教育活动的热潮。
(二)学习教育(2023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
一是组织学习。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分散自学为辅的方法,组织律师深入学习有关开展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经济形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精神,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标准性文件等内容。
二是集中培训。按时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我局举办的专题学习培训班学习。
三是思想讨论。围绕以“如何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主题进行思想讨论,律师重点查找对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是否存在模糊认识、信心缺乏等问题;查找政治思想方面,是否存在信念不够坚决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劳意识不够坚强等问题;查找效劳经济社会开展方面,是否存在措施不力、业务拓展不够、效劳方式不活、效劳效率不高等问题;查找执业行为方面,是否存在不依法、不诚信、不标准执业和不尽职尽责、当事人不满意、引发投诉等问题;律师事务所重点查找自身建设方面,是否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开展理念不牢固、开展目标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的问题,是否存在以人为本意识不够强、文化气氛不浓厚、人员关系不和谐、公益事业不主动的问题。
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在找准问题的根底上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于10月23日前报局公证律师管理科。
(三)主题实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结合学习讨论活动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和工作建设活动。
在法律效劳实践方面,要围绕我市实施“以港兴市〞战略、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要求和效劳农村经济等经济开展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围绕保民生、保稳定、扶贫帮困、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益事业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指导律师为我市经济社会开展提供法律效劳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订本所律师法律效劳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效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局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主动同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保持信息畅通,为律师效劳经济社会开展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全市律师要努力学习,提高执业能力,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各项效劳活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做出应有的奉献。各律师事务所要重点组织律师参与董家口港区、市重点国防工程建设等重点组团的规划建设,参与村庄和企业搬迁、改造、扩张、生产等经营活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补偿、农民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农村改革开展和信访值班、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镇村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律师效劳领域,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效劳经济社会开展的作用。
在律师事务所建设实践方面,要建立和落实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构建先进律师文化,打造法律效劳品牌,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水平和业务竞争力,努力实现律师事务所科学开展。
(四)总结报告(2023年5月1日至15日)
各律师事务所对开展教育活动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23年5月6日前报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由公证律师管理科对全市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
四、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活动,是事关律师业开展的一件大事,也是贯穿今年律师工作的一条主线。各律师事务所要把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参与教育活动,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律师事务所要成立相应组织抓好教育活开工作的落实,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本单位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指导、带头学习,抓好落实。
(二)统筹安排,加强督导。开展教育活动要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相结合,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既突出重点,又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这次教育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全体律师,各律师事务所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发挥合伙人和党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全员积极参与,要建立学习考勤和文书登记制度,做到人手一套学习资料、人手一本笔记,确保教育活动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为确保本次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靠前指导,严格把关,掌握实情,帮助解决问题,教育活动期间,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间断地检查指导,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活动情况至少进行2次巡视检查。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展教育活动,既要按规定要求完成必学内容,又要采取诸如事迹报告会、网上学习园地和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体会展评等自选方法抓好辅助性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律师事务所要大胆创新,特别是在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工作实践、组织领导等方面,努力形成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提高活动成效、大家乐于接受的措施方法,增强活动效果。
(四)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设立司法信息、工作简报专刊和建立律师网上学习交流专栏,及时编发有关活动信息,报道活动动态、交流活动经验、宣扬典型事迹,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我局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将及时总结推广并上报市局。同时,我局将结合实施“以港兴市〞战略、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要求和效劳农村经济等经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实践活动,利用社会媒体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涌现的先进典型,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利用多种有效载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员参与教育活动、社会关心律师工作的良好气氛,为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和律师事业科学开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内容总结
(1)司法局教育整体方案
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