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教育整体方案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教育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效劳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把握好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进一步加深律师管理人员和广阔律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刻内涵、根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使广阔律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效劳。二、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实际和律师工作特点,有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教育活动,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由我国宪法法律和国情所决定的,是我国律师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的根本政治要求,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必须依法履行拥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坚决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的效劳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通过开展学习教育,使广阔律师深刻理解和认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