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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幸福
建设
工作
意见
2023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落实全省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会议精神,依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推动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据统计,截止2023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7.14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6.5%左右。伴随着全县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一方面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空巢、独居现象格外普遍;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寿命大幅提高,患病率也相应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凸显,推动农村社会养老工作迫在眉睫。农村幸福院建设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民生工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统筹城乡进展,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气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社区)承建和管理,老年人互助效劳,为农村老年人供应生活居住、日间照料、就餐、文化消遣、精神劝慰等效劳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优先保障7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散居的五保老人,并逐步向其他老年人扩展。
从2023年至2023年,全省建设农村幸福院3000个,平均每年1000个。我县乐观向省、市争取政策倾斜,2023至2023年全县每年建设15-20个左右。到2023年末,各镇(街道)有条件的村和半数以上的社区都要建设一处农村幸福院。
三、根本原那么
(一)村级(社区)主办。农村幸福院定位在农村,应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作用,其建设和管理的任务为村委会(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敬重老人意愿,管理方式要符合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的要求。
(二)政府支持。在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前提下,各级人民政府赐予确定的资金扶持,制定优待政策,供应公共效劳,组织开展培训,进行管理效劳指导等。
(三)社会参与。鼓舞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支持社会力量及志愿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把农村幸福院建设成为会聚爱心的纽带,传递亲情的桥梁。要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在化解社会冲突、维护老年人权益、开展文体活动、参与社会进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使政府的行政推动与民间的养老需求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农村养老效劳工作健康进展。
(四)自主互助。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效劳、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理念,坚持自主参与、自愿搭伙,不搞硬性摊派和行政命令。
四、资金支持
农村幸福院坚持村级(社区)主办原那么,村委会(社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级福彩公益金赐予确定补助。建设标准为: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补助标准除中心和省市专项福彩公益金每处补助8万元外,县福彩公益金每处配套1万元,专项用于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
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依据“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那么进行补助,依据村委会(社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申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扶持名单的原那么,再逐级上报至上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省市审核通过后,依据省市确定的项目名单,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对幸福院建设状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养老效劳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要落实一名领导具体抓好此项工作,认真支配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二)制定科学规划。各镇(街道)要立足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本镇幸福院建设规划,坚持源于实际,贴近实际、符合实际的原那么。农村幸福院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吃饭、住宿、活动等根本需求为动身点,遵循“够用就好〞的原那么,切忌贪大求全。
(三)标准项目管理。确定项目要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村:一是村两委会成员乐观性高,村班子成员素养高,能办事、会办事;二是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能供应2-3名专职效劳人员,且效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村上有力量自筹解决;三是村上有可利用的闲置的房屋,房屋面积、占地面积、床位数等到达上级文件的要求,能供应灶房、宿舍、活动室等设施;四是老年人口较多,照料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
(四)坚持公益性质。依据公益效劳设施定位,坚持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效劳,做到量力而行、标准适度,避开一哄而上、盲目攀比。在保证满足根本需要的就餐、休息住宿和文化消遣等条件根底上,要丰富效劳内容,增加卫生康复等功能。要从优先保障留守、孤寡、失能等困难老人需求入手,逐步扩大效劳范围,真正把农村幸福院建设成为老年人的宜居家园。
(五)鼓舞多方参与。要坚持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乐观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要乐观发动社会参与,弘扬人人皆可慈善的公益理念,鼓舞在外人士捐助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农副产品,引导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日常效劳。要发挥老年协会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设一支公正正派、甘于奉献、细致认真、群众认可的管理效劳人员队伍,把农村幸福院建设成为会聚爱心的纽带、传递亲情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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