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学院平安稳定工作责任制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平安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和落实平安稳定工作责任,预防和减少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并参照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院的平安稳定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平安的方针和各单位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实行部署、督导、检查、整改、追责“五位一体〞的平安稳定责任管理方法。第三条平安稳定工作是学院和所属各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各级负责人不得对平安稳定工作推诿。因失职、渎职造成平安事故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平安事故是指水火灾事故、生产事故、学生管理事故、影响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学院平安稳定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院长是全院平安稳定工作的平安稳定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平安稳定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学院的各项平安稳定工作符合规定;(二)确定逐级平安稳定工作责任制,批准实施学院内部平安稳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平安的操作规程;(三)建立学院平安稳定工作领导体系,设臵与平安稳定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平安稳定工作机构,总抓全院平安稳定工作。(四)领导学院平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学院平安稳定工作会议,听取平安稳定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学院治安状况,解决平安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落实平安防控措施,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及时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设臵的技防设施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第2页共15页(六)负责学院平安稳定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员工平安稳定意识的思想教育工作;第六条分管学院平安保卫部门的院级领导为学院平安稳定管理人。平安稳定管理人对平安稳定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以下平安稳定管理工作:(一)协助院长领导学院平安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学院平安保卫部门和其他平安组织的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二)组织起草并催促各单位实施学院平安稳定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有关平安稳定的经费预算方案;(三)部署学院各单位每一年度平安稳定管理工作,每学年初或上一学年末与各单位签订平安稳定工作责任状或下发平安稳定2责任目标。(四)与相关责任分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