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企业回归境内资本市场法律思考1VIE模式企业回归境内资本市场的动因分析VIE模式,即协议控制模式,指中国境内企业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投资企业,通过签订有关协议合同的方式,使境外投资企业成为对其利益的受益者和资产控制者,以此到达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目的。[1]107VIE模式秉持着契约自由和双方意思一致的思想,为企业引入了充足的海外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了企业的高效开展。但是,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法律风险,并且随着中国境内资本市场逐步向好,VIE模式企业也已经开启回归模式。1.1VIE模式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回归的内在动因。1.1.1VIE模式躲避法律将威胁国家经济平安。中国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的行业在引进境外资本方面规定很严格,但依旧存在通过VIE模式实现境外上市的情形,其主要原因是国家对VIE的规定较为模糊,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如假设发生控制权纠纷时,将会威胁到国家平安、产业开展以及泄漏国家和公民的信息。针对防范VIE模式引发的法律风险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河北宝生钢铁事件。因此,选择境外上市虽然可以促使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进步,但是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对中国宏观经济和产业结构都会产生不良影响。[2]1.1.2VIE模式缺乏透明度将影响国内资本平安。由于缺乏对VIE模式的审查和监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为动机不纯者留下转移境内资本的时机,借助离岸公司完成资本外逃,这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升值,更不利于中国金融环境的稳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境内企业资金流动的透明度极低,管理者无法对资金流动产生有效的监管和约束。VIE模式下的企业容易产生扰乱税收制度的风险。由于VIE模式下的境外企业,其公司架构趋于多层化,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并未全部公开化,征税机构查询困难,征税制度难以落实,并且VIE模式可以以效劳费的形式转移境内公司的利润,支付给境外设立的离案公司,根据中国的税收政策,对效劳费征税率远低于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这不仅流失国第2页共5页家税收,还扰乱了税收监管秩序。1.1.3VIE模式的法律规制不到位将阻碍企业可持续开展。首先,在中国尚未对VIE模式做出明确标准的前提下,境内企业采取VIE模式,将随时面临被法律或官方认定为无效的可能,境内企业经营处于被动、飘摇的境地,影响企业利益。[3]其次,法律对VIE模式企业的救济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