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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整治
城市
水体
行动
方案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行动方案
我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工作部署,立即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检查治理工作。
一、我县水表达状
按照部署,我县定期组织城市建成区内水体黑臭状况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XX县区建成区共xx处水体,其中xxx。经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水体不流通、落叶杂草腐败导致水质变质,以上水体中均未发现有黑臭水体。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县市政处对淤泥杂草进行清理,局部地段进行衬砌处理,淤塞沟渠进行清理疏浚,对自然生态水体的恢复,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治理黑臭水体的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已污染的抓好治理,二是未污染的做好维护。已治理的要到位,杜绝治理后再污染。未污染的要防护好,不得出现先污染再治理。经过现场勘查论证,全面做好黑臭水体预防治理工作有以下重点工作:
1、XX县区临近河道的小区单位、城中村、棚户区私接乱排,管线小,隐蔽性强,需拉网式排查,隐蔽性较强的位置那么引入机器人及摄像头,全面清理乱排现象。
2、XX县区局部路段仍为雨污混流,汛期降雨量较大时会溢出路面,流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水流水体。目前已开启XX县区雨污分流工程,方案到2023年全面完成XX县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3、XX县区单位小区内雨污分流问题。针对每个单位小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从源头改造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污染河道问题。
三、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前涉及民生的大事件,也是为百姓做实事的重要组成局部。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完成此项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具体抓。为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县住建局成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的有关问题。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各部门根据职能权限,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责任任务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高效完成。
住建局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黑臭水体整治进度上报及档案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整治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做好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及评估专家委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或本部门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每年政府责任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落实任务,加大投入。咬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调配人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年度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五)注重配合,稳固成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主管单位要充分履职,坚决不移地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对城市水体造成污染与破坏的违法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期监管机制,稳固黑臭水体整治的成果。
四、具体问题解决的技术方案
按照水域水质差的水体情况,提出了以下几项处理措施和建议:(1)对因水体不流通,水质变质的湾塘进行换水处理,并挖除淤泥,种植水草改善水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并加大查处力度,对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严肃查处。
(2)杜绝黑臭水体沿线排污现象,要求沿线各单位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乱接乱排等排水户在规定的的限期内完善排污系统,到期对非法排污接口全部封闭。
(3)采取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根据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适宜的季节。
(5)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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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0日
第二篇:城市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内河和黑臭水体整治
科学整治
1.严格控制污水入河。要开展点源、面源污染治理,大幅减少污水入河;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及时处置截污水和新增城镇生活污水;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整治非法排污行为。设置生态隔离带,减少城市污染物进入河道;建设生态滞留池、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削减面源污染负荷。
2.加强内源治理。抓好城市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清理,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确定疏浚范围和疏浚深度,清理水体底泥污染物,妥善解决底泥运输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3.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利用岸带修复、植被恢复、水体生态净化等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严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保护和恢复水体自然形态;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骨干河道,要有方案实施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合理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溶解氧能力,促进水质提升;恢复、重建城市水体良性生态系统;加强城市河道沿岸绿化和滨水空间规划建设。
4.加快城市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各县(区)新建XX县区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沟塘,恢复已经覆盖的河道水体;开展“活水工程〞建设,加大城市河道生态用水的水源补给,推进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及连通工程、水循环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进一步消减污染物入河量。
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加强对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的执法管理,加大乱排、偷排行为的整治和处分力度。
实施监测考核
科学设置水质监测考核断面,定期开展监测,定期向社会通报。
第三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前言
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国务院公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包括。总那么、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开展中心和苏州科技学院。
本指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总那么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编制本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主要用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与识别、整治方案的制定及与实施、整治效果评估与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与政策保障等工作。
1.3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2023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方案单列市建成区根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3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1.4根本原那么
针对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特点、水体特征、人文社会环境条件和区域经济开展水平,兼顾近远期目标,提出适合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指导性原那么。
(1)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补水来源等情况,合理制定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目标、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方案。
(2)因地制宜,标本兼治。针对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当地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和地区经济开展水平,综合应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3)生态改善,长效保持。多渠道科学开辟补水水源,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4)部门联动,政策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多渠道融资,健全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
(5)强化监管,公众参与。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1.5工作流程
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首先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的水体黑臭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接受公众评议。根据排查和公众评议结果,确定黑臭水体名单和总体整治方案(含年度整治方案),并建立长效机制。根据黑臭水体总体整治方案,委托专业机构针对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整治方案,按规定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同期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评估方案全过程跟踪实施进展,适时开展公众评议,并由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对各黑臭水体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地方政府根据所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总体整治方案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布水体整治效果,并根据所建立的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
图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流程
第二章城市黑臭水体定义、识别与分级2.1城市黑臭水体定义
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2城市黑臭水体识别
根据以往掌握的水体污染和投诉情况,城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对所有城市水体的黑臭情况进行预评估,将结果列于表1中并予以公示。
表1城市水体黑臭状况预评估结果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主管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水体周边社区居民、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调查问卷,进一步判别水体黑臭状况。原那么上每个水体的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认为有“黑〞或“臭〞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60%以上,那么应认定该水体为“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