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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司
清产核资
工作
实施方案
天道酬勤
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XX清产核资总体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和按期完XX公司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协调各工作组成局部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特拟订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
一、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资产清查目标
1、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以利于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为本公司内部资产重组,以及未来本公司开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根底。
2、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分清责任,以利于集中解决企业长期遗留的不良资产、潜亏挂帐等问题,使企业甩掉历史包袱,夯实资产,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本公司今后的效绩评价提供科学有力的保障。
3、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加强企业资产的根底管理,建立更加科学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推动企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高。
4、通过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产权关系,形成真实完整的公司资产、财务方面的信息资料,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及时、合理的依据。
〔二〕资产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不含境外公司〕,我们将对在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负债状况、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大缺陷,向集团公司管理层提交管理建议书以及资产清查报告。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
3、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
二、本次资产清查审计的原那么
1、关注重点,集中力量的工作原那么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应合理分配清查本钱,立足重要领域,关注重点问题,及时反响沟通,集中力量解决,不悬置,不拖延。
2、坚持及时沟通,内外有别的原那么
我们理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是博正投资管理层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一项专项工作,鉴于2023年11月13日会议精神,我们本次的任务重点是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对重大资产和重点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我们在进行清查中就有关事项与企业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并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那么。
3、注重事实,严格把关
在清查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各责任人应本着对股东、对企业负责的态度,认真把关,核实原因,备齐证据,做到不重不漏,真实可靠。
4、统筹安排,密切配合
本次清查工作工程组会面临清查范围广,企业户数多等诸多困难,认清业务实质,牢牢抓住主线,充分调动企业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积极性,企业的配合是我们本次工程圆满完成的关键。工作中会涉及大量交叉、屡次重返现场的情况,要求工程负责人需要对工作路线、步骤做出灵活统筹安排,必须同时兼顾各企业的清查情况。
三、资产清查审计总体策略
〔一〕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企业情况,确定重点清查范围
坚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的原那么。通过了解企业情况及其环境、分析性复核、评价内外部审计结果、实地勘察访谈等程序,结合各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特点,确定重点清查企业和重点清查工程,将有限的人力和时间集中投入到重点领域。
2、指导、辅助企业自查,在自查根底上进行审核
对于本次资产清查审计,我们将采取知道辅助企业自查,在此根底上,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高效,快速的整理出结果。
〔二〕资产清查的重点工作
债权、债务:
〔1〕通过实施对账程序,检查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单位已破产或消亡未及时核销的债权,费用挂账的债权,与债务人对账不符的债权;
〔2〕通过对应收款项的账龄统计,检查坏账准备提取是否充分;
〔3〕检查往来款的名称、内容,核查是否存在挂账的费用性质支出;
〔4〕结合其他程序,检查是否存在未计负债;
〔5〕检查内部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存货:
〔1〕对存货实施实地盘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盘盈盘亏、残次冷背的存货,继而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是否充分;
〔2〕通过对暂估入账、发出计价以及本钱差异分配的测试,检查是否存在高留低转。
对外投资:
在关注所有投资的前提下,关注投资效益低下的对外投资,连续三年未分红的长期投资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破产、进入清理整顿、长期停产〔停业〕、消亡的对外投资,关注前述投资是否充分提取减值准备或核销。
固定资产:
〔1〕关注房屋,土地价值。
〔2〕通过了解、访谈、实地堪察,检查报废、淘汰固定资产是否及时进行清理,闲置资产是否充分披露;
〔3〕关注房屋、土地的权属情况以及相关的抵押担保情况。
〔4〕关注租入、租出资产
在建工程:
对抵押、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核实对外抵押、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是否充分披露,是否存在应确认预计负债的或有事项;在建工程价值。
〔三〕经营成果核实的主要工作
由于本次工作重点在于清产核资,因此经营成果不是重点关注的对象。
四、各工程资产清查具体内容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
货币资金清查的内容包括:现金〔含外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 现金:核对账面余额与实际是否相符。
盘点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核对账表,保证账表、账实相符;如存在损失,应查明原因,取得相关证据。相关证据包括:〔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款说明;〔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让企业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2、银行存款:
应按照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存款账户、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包括违规账户、账外银行存款、账外现金,违反规定侵占、截留的收入、私存私放的各项现金(即“小金库〞)等,均应进行全面清理。首先核对银行日记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其次核对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取得或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账项发生的时间、内容及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取得相关证据。相关证据包括:如〔1〕会计师事务所银行询证函;〔2〕、银行未达账有关原始凭证;〔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款说明;〔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3、其他货币资金:
对其他货币资金的全部内容(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进行清查,按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逐一核对。核对本科目各明细科目之和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将各明细科目余额分别与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账项发生的时间、内容及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取得相关证据。
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及应给予的配合:
1、提供企业资产清查自查表;
2、如有损失,填制损失认定明细表,并提供损失认定的证据;
3、提供各账户对账单;
4、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盘点库存现金,并推算至清查基准日;
5、配合工作人员实施其他清查程序。
〔二〕短期投资的清查
清查的内容包括: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其他短期投资等。
1、清查的要求:
〔1〕核对账表,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检查账面金额及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取得相关证据;
〔2〕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盘点表;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取得相关证据;
〔3〕函证保存在外的有价证券,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取得相关证据;
〔4〕取得财产清查基准日各项资产的市值,将其与投资本钱进行核对,确定是否存在预计损失。
2、应取得的相关证据包括:〔1〕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工商部门的注销、撤消文件;〔3〕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决定文件等。
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及应给予的配合:
1、提供企业资产清查自查表;
2、如有损失,填制损失认定明细表,并提供损失认定的证据;
3、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盘点库存有价证券,并推算至清查基准日;
4、配合工作人员实施其他清查程序。
〔三〕各项应收和预付账款的清查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
1、应收及预付款项清查的要求:
〔1〕对账,对账比率不低于70%,对有争议的债权应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
〔2〕将应收和预付款按账龄归集,分析可回收性;对长期拖欠,要查明原因;对经确认难以收回的款项,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3〕集团内部的应收、应付账款应认真清理核对,取得或编制关联方往来统计表;
〔4〕根据取得的资料确认资产损失;
〔5〕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
〔6〕索取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2、坏账损失确实认
应收和预付款清查中债务人存在以下情形的,需取得以下证据:
〔1〕债务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注销、撤消工商登记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造成应收及预付款无法收回的,取得以下证据:
① 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② 工商部门的注销、撤消证明
③ 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对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局部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
〔2〕债务人因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提出专项说明。
〔3〕 逾期不能收回的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取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 逾期3年以上的款项,取得历年与对方核对〔函证〕记录及业务人员催收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在最近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取得该债务人连续三年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分析其可收回性。
〔5〕其他有明显证据说明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取得相关证据。
3、对于挂在应收账款项下,实际上款项已收回但被公司挪作它用的客户款项,应单独反映说明挪用的金额、款项的去向,分析挪用款项的可回收性,如已形成坏账,应照前款所述取得相关证据;如认定为损失的证据缺乏,应分析其可收回性,计提坏账准备。
4、根据企业坏账政策测试坏账准备。
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及应给予的配合:
1、提供企业资产清查自查表;
2、如有损失,填制损失认定明细表,并提供损失认定的证据;
3、配合工作人员寄发对账函;
4、最近催收款项的证明。
5、配合工作人员实施其他清查程序。
〔四〕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包括原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燃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
1、核对账目
〔1〕总分类账余额与明细分类账余额、物资管理部门库存物资余额是否一致。
〔2〕各库存物资明细账余额与仓库账卡是否一致;
2、核对实物:
〔1〕盘点实物资产,推算财产清查基准日的实存数量,并编制盘点表,假设出现盘盈、盘亏,应让企业查明原因,提供相关证据。
〔2〕函证异地存货〔委托加工材料、异地存放的物资等〕,将回函结果与账面核对,假设存在差异应让企业查明原因,并书面说明。
〔3〕清理出租出借存货,核对出租出借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假设存在差异应让企业查明差异原因,并书面说明。
3、存货损失
〔1〕对盘盈和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局部,应让企业提供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