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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
2023
歌厅
消防安全
规章制度
歌厅消防平安规章制度[五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工活动中心防火防盗平安管理制度
一、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人员的消防平安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平安方针、程序、消防平安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平安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教工活动中心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责任人,活动组织单位,是活动中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消防平安教育
(一)消防平安教育的对象为在教工活动中心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
(二)消防平安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平安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消防平安培训
(一)消防平安培训的对象包括全体员工。
(二)以下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平安专门培训。
1.消防平安责任人、专职消防平安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平安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平安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平安培训在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各组织一次。第五条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平安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平安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平安因素和不平安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平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平安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那么。第三条单位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第五条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平安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去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平安情况。
第六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平安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平安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配置。第二条教工活动中心是本单位平安疏散的责任人。第三条平安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平安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
态。
四、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平安用电管理由教工活动中心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中心统一办理。未经审批的用电工程,必须经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那么,应无条件撤除。
第二条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中心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开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方案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平安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那么,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工程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中心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平安情况。
第八条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平安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平安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
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平安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平安用电规那么,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人员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分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提高广阔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奖惩由教工活动中心实施。第三条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第四条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平安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第五条奖惩方法。
(一)凡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平安制度,为消防平安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防止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
1.不履行消防平安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平安制度,对消防平安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平安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经济处分: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含火灾的损失赔偿);
6.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六、防盗制度
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平安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职责
教工活动中心是平安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把平安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平安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平安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平安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保险柜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2023000元。
(二)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丧失。
第三章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
第四章奖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平安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平安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防止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奉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平安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分。
附那么
本制度由教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防火防盗平安小组
组长:王仲民副组长:孔繁青专职平安员:洪启振
组员:孔繁青洪启振魏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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