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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车物核损员
个人
工作总结
新编
车物核损员个人工作总结
1、上半年经我系统工号项下操作的闪赔平台核赔案件及普通平台车物核损案件月15000件。在日常的核损、闪赔核赔案件的审核当中,为了保证案件的真实性,杜绝虚假案件的发生,我对案件的事故现场、损失情况、单证及相关理赔信息等审核能做到严格把关。在发现问题案件时,能够及时与查勘定损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同时汇报上级领导,并及时杜绝骗赔案件的发生。
2、在核定事故损方面,为了表达“维护客户利益,挤压理赔水分〞,我在零部件更换与修复的问题上,在审核中对未能到达20230%更换程度的配件,要求定损人员定损时主要以修复为主。
第二篇:查勘员.定损员.核损员月度培训考试试题查勘员、定损员、核损员月度培训考试试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XX省分公司查勘员、定损员、核损员2月份培训考试试题
姓名:归属机构:总分:
填空题(共40个填空,每空2.5分,共20230分)
1、简易赔案根本条件范围。出险原因清楚、保险责任明确、损失金额较小、可一次性确定损失的事故,其中金额范围3000以内;损失类型出险类型限于单方或双方事故,且不涉及人伤或财产损失;;单证要求驾驶证及行驶证、银行卡、当事司机身份证、简易赔案确认书。
2.简易赔案优化了流程的处理,通过简易赔案处理的案件减少后台审核环节,仅保存核损及单证终审核环节,其余理算核赔结案均为系统自动处理。
3.简易赔案提交核损前必须要录入客户账号,现有局部查勘定损员的一路行 终端无法录入客户账号的,还可以通过理赔系统录入。
4、简易赔案在查勘环节要注意的问题为。对是否简易赔案作出标记注意检查系统的规那么提示,核实损失工程及绝对免赔客户账号信息的录入校验。
5、简易赔案在定损环节要注意的问题为:①在定损转简易赔案的前提:满足自身简易任务处理权限、其他定损任务无人占号;②定损环节应首先满足定损信息的录入,在正式转换为简易赔案后,仅能进行单证信息缺失的标注和理算报告生成等后续操作;③定损环节转简易赔案,需满足自动报价条件;④须满足简易赔案规那么引擎根本实施条件
6、简易赔案在核损环节要注意的问题为。①核损环节对于带有简易赔案标识的任务要优先处理;②存在任一定损任务占号、未提交时核损不能实现转为简易赔案;③两个核损人员处理任务,其中一个占号的,核损通过或者放弃任务前方可进行转换。④如果定损、核损由不同省级机构处理,那么不能在核损环节转为简易赔案。
-1
第三篇:xx公司车险核损工作管理规定xx公司车险核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保证理赔时效,提高案件处理标准性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对车险核损岗的工作进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分公司理赔管理部设核损报价组,核损报价组内设核损岗。
第三条
核损组职责
1、负责根据各项理赔管理制度,对案件前期各节点工作的审核和评判,完成案件的车、财定损任务的核损工作;并保证核损工作完成的准确、合规及时效。
2、负责超核损权限案件的上报、沟通等相关工作。
3、负责记录、纠正、反响案件核损过程中发现的前期各节点工作问题,并对前端岗位工作予以指导。
4、负责组织和保证核损工作的开展、组内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组内人员操作的标准性,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并对理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管控第三方公估机构、损余物资回收机构、配件修复机构,负责合作的配件直供平台相关业务。
6、负责制定定损岗、核损岗相关的工作标准和管理细那么,负责审核、备案特殊合作渠道的工时费与配件价格标准,并执行理赔部针对特殊合作渠道制度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7、关注保险行业新动态、修理市场的变化,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第四条
核损相关考核指标
1、简易赔案处理量占比指标;
2、ccc定核损工具使用率指标;
3、系统车型点选率指标;
4、配件自定义率指标;
5、常见车辆常见配件本地化率指标。
第二章核损实务与操作要求
第五条
工作内容
1、保险责任的复核。综合承保、报案、查勘、定损、历史出险记录等环节的信息,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成分。
2、车辆定损结果的复核:
(1)审查定损人员上传的定损清单及事故照片的完整性、标准性;
(2)损失情况的复核;
(3)换件工程的复核;
(4)车辆零配件价格的复核;
(5)维修工程和方式的复核;
(6)维修工时和单价的复核。
3、代位求偿录入标准审核。
4、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的复核;
5、其他财产损失的复核;
6、施救费的复核;
7、参与争议、疑点、重大和诉讼案件车辆以及财产损失确定的会商和调查工作;
8、复杂车型、重大财产损失聘请外部资源的审核;
9、查勘、定损工作质量的考核评判。第六条
操作流程
1、查勘及调查情况审核
核损人员收到待审核的案件,要及时审核各项单证材料、损失照片、承保情况、报案及查勘情况等信息,验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碰撞过程情况。如果上传资料不能完整反映事故损失的各项内容,或照片不能完整反映事故损失部位、事故全貌以及复勘情况,应通知定损人员补充相关资料。
(1)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发现不属保险责任的案件或有疑问的案件及时与查勘人员沟通,催促及时进行复勘和调查。
(2)浏览保单承保险别,审核事故损失是否能对应相应的承保险别,损失金额是否超过了对应险别的最高赔付限额。
(3)查看保险期限,对邻近保险起期或止期的保险事故要对事故真实性重点审核。
(4)核对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是否一致,不相符的是否已经过户,已经过户的是否批改。
(5)检查驾驶证、行驶证是否有效。(6)检查事故现场照片是否符合拍摄标准,照片显示日期是否与事故发生日期一致。
(7)通过事故现场照片、查勘记录,分析事故成因,判断是否存在虚假成份。需要现场复勘或调查、补充证据的由经办查勘
人员完成。
(8)对历史出险信息进行查阅,检查是否存在重复索赔的情。
(9)审核现场查勘记录、车辆损失照片,核对出险原因、出险经过,确认是否与照片碰撞痕迹相符,有无扩大损失局部;
(2023)对需实地查勘或定损的重大损失案件,核损人员应提前介入,在接到查勘、定损人员的报告后应及时给与指导意见,如有必要可前往事故现场或定损地点进行处理。
(11)查勘提交的案件资料不全、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时,应与查勘人员沟通了解,并提出具体要求。
2、损失情况审核
(1)审核受损车辆照片,确定碰撞位臵、碰撞方向,判断碰撞力大小、走向,初步确定事故损失范围,并评估可能的受损工程;
(2)审核各部位变形痕迹的关联性以及对传导损失和非事故损失的区分;
(3)确定损伤是否限制在车身范围内,是否还包含功能部件、元件或隐藏件,根据碰撞力传导范围、损伤变形情况和损失配件拆解照片区分事故损伤与拆装损伤;(4)核损人员应根据车辆结构和事故的接触点及轨迹,剔除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3、零配件损伤修复原那么
(1)既不影响使用性能又不影响外观质量,且利用简单的工艺即可恢复的应以修为主;
(2)以合作第三方配件修复机构的技术水平无法修复或在工艺上无法保证修后质量的应更换;
(3)当配件修复费用超过或等于该配件更换费用时应更换;
(4)所有更换件在定损规格原那么上不得高于原车事故前的装配品牌、规格。
4、换件工程的复核
(1)剔除应予修复的换件工程(修复费用超过更换费用的除外);(2)剔除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工程;
(3)剔除历史信息中已经定损更换但修理时未更换的重复索赔损失工程;
(4)剔除可更换零部件的总成件。根据市场零部件的供应状况,应更换零配件的不更换部件;应更换部件的不更换总成件;
(5)剔除保险车辆标准配臵外新增加设备的换件工程(加保新增设备损失险除外);
(6)剔除保险责任免除局部的换件工程;
(7)剔除超标准用量的油料、辅料、防冻液、冷媒等,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继续使用;(8)客户对更换工程有争议时,通过现场查勘或系统照片审核,与定损人员共同协商确定损失处理方式;
(9)对定损人员复勘结果进行复查,确认更换配件是否已更换;复核复勘照片是否上传系统。
5、维修工程和方式的复核
(1)应严格区分事故损失和非事故损失的界限,剔除非本次事故产生的修理工程。
(2)应正确掌握维修工艺流程,剔除不必要的维修、拆装工时。
6、维修工时的复核
(1)对照事故照片及修理件的数量、损坏程度,剔除超额工时局部以及因拆装次序重复累加的工时局部。
(2)以分公司标准工时费为基准,参照合作修理厂工时及市场平均工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给出准确工时,剔除超额局部。
7、配件价格的复核
(1)以报价人员在系统中维护的本地化价格和系统本身具有的价格为基准,审核定损方上报的配件价格;
(2)对超出系统价格及本地化价格的配件要和定损人员进行沟通,找出偏差的原因,保证核价的准确性;
(3)对于系统价格、本地化价格和核价与当时市场不一致时,通过系统进行反响,以保证系统价格和本地化价格及时更新;
(4)保单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专修厂价格,国产或进口玻璃价格等。
8、其他财产损失的复核
其他财产指非车辆财产。其他财产的核损主要包括损失工程和数量、损失单价,维修方案/造价的核损;
9、施救费用的复核
(1)施救费用应在符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内负责赔偿;
(2)施救费应根据事故责任、涉及险种的有关规定扣减相应的免赔率。
2023、复勘
(1)疑问件复勘。在核损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案件应及时与查勘、定损人员沟通,回退进行相关复勘工作。当查勘、定损人员复勘完毕,并将相关复勘信息上传系统后,对复勘内容进行审核,如补充的复勘信息完整那么核损通过,不完整那么回退,继续补充复勘信息。
(2)修复后复勘。在核损过程中对配件修换内容或修理方案有异议的,可回退定损人员进行车辆修复后的复勘。定损人员复勘后将复勘信息上传系统并提交核损。核损人员对复勘内容进行审核,无异议那么核损通过。如果复勘信息不充分或复勘信息与原定损内容不符,那么回退定损人员,继续补充复勘信息或修改定损。
11、调查及问题件处理
(1)在核损过程中如果对案件真实性存有疑义,如需调查那么发起案件调查,案件转入调查流程,并在调查完毕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2)在核损过程中对案件是否问题案件进行判断,如属于那么转入问题件处理流程,并根据问题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后续处理。
第三章核损岗时效要求
第七条
分公司权限内案件核损时效(提交时间至下班时间之前):
(1)20220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完成;(2)20220元-50000元案件两个工作日完成;(3)5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