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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食品
生产
环节
检查
计划
2023食品生产环节检查方案
2023食品生产环节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平安监管,全面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持续良好开展,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两级x年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重点,坚持“四个最严〞的原那么,强化责任落实,标准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控食品生产平安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平安事故发生,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平安,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以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为食品风险等级为“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科学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 x.企业生产环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
x.企业资质保持情况。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x.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平安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企业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企业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x.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工程与食品平安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工程是否保持一致;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x.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认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是否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平安控制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生产现场,是否防止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现场人员是否进行卫生防护等。
x.企业贮存及交付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的原辅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是否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是否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
x.企业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平安知识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培训时间是否到达每人每年不少于x学时。
x.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食品召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采购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不平安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
x.企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方案;企业是否认期检查各项食品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果发生食品平安事故,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平安事故的记录。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根据食品平安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不定期检查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生产过程、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大抽检频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生产品种目录管理,禁止生产高风险食品,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等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小作坊以下内容:x.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采用散装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标号等内容;采用预包装的,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x.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x.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建立查验记录制度,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x.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x.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别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外表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x.使用食品级的洗涤剂、消毒剂。
x.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x.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扰民因素。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原那么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新增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立足实际,创新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视开展根底调研工作,要分析研究食品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强化监管,注重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属于根本符合的,书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自行整改后向县局生产流通股提交恢复生产的报告,同时及时组织复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各市场监管所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