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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利
系统
治理
商业
贿赂
工作
实施
意见
市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标准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原那么和目标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根本原那么。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纪律、教育和改革等手段和方法,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积极探求治本之策,有效搞好预防。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治理。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三是把握政策,维护稳定。既要严肃治理商业贿赂,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教育大多数经营者和管理者自觉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开展,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四是精心部署,稳步推进。要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专项治理与维护大局、依法打击与教育警示、分工主抓与齐抓共管的关系,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市直水利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根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从政行为根本得到标准,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根本得到完善,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标准、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纠错机制,确保水利事业的健康开展。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步骤
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初步安排1年的时间(2023年4月至202223年3月)。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主要工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为部署发动、自查自纠、催促检查、整改标准等阶段,各阶段工作要统筹安排,交叉进行,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部署发动(2023年4月-6月)。召开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橱窗、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提高市直水利系统广阔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气氛。加强对公务员和中介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自查自纠(2023年6月-7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制订自查方案,对2022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1、全面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营活动等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那么、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根本情况。
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涉及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对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了解不正当交易行为在本单位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
3、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认识错误并认真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
(三)催促检查(2023年7月-2023月)。各单位要组织专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自查阶段的发现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涉及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公布群众举报 、网址和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依法依纪办事。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惩罚,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市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情况进行督查。
(四)整改标准(2023年11月-202223年3月)。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自律机制。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加大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部门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完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效劳、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二是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遏制做假账行为。从制度建设入手,坚决废止设置行政壁垒、阻碍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完善市场规那么,合理配置市场资源。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转变职能,进一步清理、减少和标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水行政执法活动;深化水利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经制度建设;深化水利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标准规划方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加强对水利投资的监管,推行政务公开;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招投标行政监督,标准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标准权力运行、约束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深化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值增值,杜绝非法买卖、侵占和流失。
三、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工作能否落实,关键在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阔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一)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经研究,市水利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耿冀威同志任组长,市防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张玉峰同志和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邓爱荆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科、水政科、农水科、水库科、堤防科、建教科、人劳科、监察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联系 :8467311-26881),承担日常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公布举报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催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及规律,认真分析其表现形式、产生环节、重点岗位和原因,并以此为根底,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步骤严格、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关科室要按照业务职能和工作分工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注重实效,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抓好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共同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市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完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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