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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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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
上策
会诊北京交通——郭松民:征收道路拥堵费治堵并非上策
历时3年多研究规划的XX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全国专家评审通过,目前正抓紧形成最终报告报XX市政府批准。据悉,该方案将学习新加坡收取道路拥挤费,减少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负荷。(7月30日法制日报)一遇到棘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方法就是“收费〞,这是中国自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某些地方和部门一个习惯成自然的做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也不例外。所以我很疑心这样一个方案居然需要“历时3年多研究规划〞,很有可能,这只不过是吓退反对意见的一个说法而已。
总的来看,用收费来解决交通拥堵的思路,还是一种谁有钱谁就有路权的思路,最后的结局,恐怕无非是把“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变成“不差钱〞的公车和富人的“专用时段和专用路段〞。城市的交通资源,作为一种无差异的公共产品,本来应该是对全社会开放的,这下等于被“公家人〞和有钱人买断了。可以预期的是,如此一来,那些原本不属于“繁忙时段和繁忙路段〞的时段和路段将会变得繁忙起来,拥堵依旧,而整个城市交通会变得既没有公平,也没有效率。
我知道,专家们一定会祭出这是国际惯例的法宝,来回应反对者的质疑,君不见,“方案〞不是一开始就亮出了“新加坡经验〞的牌子吗。但新加坡可以这样做,未必就见得广州也可以照搬。理由非常简单:新加坡的公车所占比例很小,中产阶层占了人口的大多数。广州不具备这样两个条件,盲目照搬新加坡经验,“橘生淮北那么为枳〞是难免的。
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还是要采取“以人为本〞的思路,把如何能够让最大多数的普通市民可以方便、快捷、低本钱地出行,作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换了这个思路,我们就会发现,城市交通拥堵其实是一个伪问题,真问题是:政府有没有决心和魄力按照这样的顺序调控城市交通资源——即首先满足公共交通的需要,在此前提下,剩余的“路段和时段〞再安排给运输效率低下的轿车。世界各国大都市的经验都证明,只要公共交通能够做到方便、快捷,那么不仅无车的市民,一些有车的市民,也会愿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作为自己日常出行的工具。如果大局部市民的出行需要优先被满足,那么整个城市交通系统就会显得公平而高效。
第二篇:会诊北京交通——曹林:征收道路拥堵费是一种懒政思维曹林:征收道路拥堵费是一种懒政思维
交通拥堵是当下中国各大城市的通病,基于拥堵费在技术想象上的诱惑,也是治堵最偷懒的方法,许多城市提起过征收此费的议程。不过由于舆论的巨大争议,大都只停留于讨论层次,然而广州准备动真格了。7月31日中央人民播送电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XX市城市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历时三年规划,终获全国专家评审通过。XX市市政部门透露,一旦方案被XX市政府批准,广州将成为全国第一个收取道路拥堵费的城市。
对“收取道路拥堵费〞,专家是从什么角度评审的。从相关专家接受媒体采访的表态看,专家评审可能主要是从技术操作和专业角度进行的,收费可不可以操作,在技术上怎么操作,收费对缓解交通有多大的作用等。如果评审仅仅停留于这个层面,就过于狭窄并很不正当了。道路拥堵费最关键的问题,并不在技术操作上,而在收费的正当性和必须性上,因此,专家不能跟着政府预设的收费逻辑走。
道路拥堵费的征收,在技术上没多大障碍,早有国家选择了这种手段缓解道路拥堵。“收费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拥挤〞,这是最简单的经济学常识,用不着专家费心评审。收拥堵费的关键不在于其可行和合理,而在于其是否正当。治堵有许多更好的捷径,比方可以直接限制厂家生产汽车,限制人们购置汽车,那不更能使治堵立竿见影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因为这虽符合经济逻辑但在法律上是不正当的,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和企业的正当权益。
收费有同样的正当性问题。政府在公共品上向公民收费,并非天经地义不证自明,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为什么。因为公民已经向政府纳税了,每个月都从合法收入中让渡出一局部交给政府,就是为了向其“购置〞国防、交通、环保、教育等市场和个人无力自给的公共产品。为了享受宽阔的公路和便捷的交通,车主更是支付了从购置税到燃油税的很多税费,既然如此,政府就有责任向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品,免费应成为一种常态。
政府如果要以收费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那就要证明已经穷尽了应当履责并力所能及的种种努力,比方道路已经扩建得足够宽了,公共交通已经足够兴旺了,城市交通规划已经足够合理了,路权分配已经足够公正了。只有这些方面都穷尽了努力,收费才有了正当性。基于收费是向公民重复征税,所以,这只能是改善城市拥挤最后的手段。
拥堵费虽然在逻辑上很符合人们对治堵的想象,但为什么国际上许多更堵的城市,没有选择这种治堵手段呢。关键在于正当性说服不了民众,通过不了议会审查,所以政府只能尽可能把开展公共交通作为缓堵之法,纽约、东京就是如此。事实上,公众并非逢收费必反,当一种收费真正必要时,公众不会没有公益意识,毕竟,谁也不愿意整天堵在路上。因此,正当性才是专家评审的核心所在,收取拥堵费需慎之又慎。
而今,只看到专家顺着政府的收费逻辑,从技术为其论证,这样的“论证式〞评审,只会养成政府“以收费解决问题〞的懒政恶习。另外必须强调的是,道路拥堵费主要不是一种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许多人切身利益的公共问题,所以,最关键的不是专家的专业评审,而是公众的民主决策。(曹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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