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乡镇财政监督调查汇报乡镇财政监督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力量。一、当前乡镇财政监督职能的现状一是乡镇财政监督定位不明确。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特地机构只设到县(区)级,乡镇没有专职的财政监督机构和人员,使乡镇财政监督严峻“缺位〞。没有自己的监督规划和思路,工作定位不明确。乡镇财政监督重点是什么?目标是什么?均不得而知。乡镇财政受制于乡镇政府,对资金转移用途、截留挪用,有不愿、不想、不敢监管,有“看得见,管不着〞现象,致使乡镇财政监督缺失,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另2外,乡镇政府经常抽调财政所人员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如规划生育、包村等,乡镇财政人员没有精力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结果该做的事没有做好,该管的事没有管好。二是财政监督不到位。乡镇财政监督职能严峻弱化,一些地方处于“名存实亡〞的状况,几乎没有主动开展过财政监督检查,有些地方仅把乡镇财政所作为一个报账机构,财政所工作根本上停留在发放支出和核算上,监督职能难以发挥。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上,有相当一局部没有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由于财政所没有参与项目的申报、实施,加上财政所人员也未进行过相关技术的培训与学习,而且,某些资金实行报账制,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将资金打入工程承包商,财政所无法3实现真正的监督;存在着“看不到〞、“摸不着〞、“想管管不了〞现象。三是乡镇财政监督难。第一内部监督难,由于乡镇财政所人少事多,财政干部兼职多,难以做到会计、出纳相分别,管理、监督相分别,账户、印鉴相分别,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其次根底数据核实难,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客观上由于种植面积难以核实,动态管理难易操作,消逝了“种而不补〞和“补而不种〞现象。第三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难,农业、水利、教育、计生、财政等涉农部门多头下达涉农资金,又普遍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无权过问,资金监管自然4流于形式。四是现有根底设施不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监管。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大局部为上世纪80年月所建,年久失修,楼板开裂,内外墙脱落,残缺腐朽,经常漏水。有的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因地基下沉变成危房,不得不转到乡镇政府办公,特殊拥挤。另外,乡镇财政所设备老化,数据处理、统计、分析运行缓慢,甚至经常死机,严峻影响工作。而且贯穿县乡的财政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基层财政网络信息系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