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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自治区
事故
调查
处理
意见
自治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标准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根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等规定,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事故调查的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除法律对事故调查处理有特殊规定外,各级平安监管部门应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要求授权或委托本级平安监管部门作为组长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由本级政府负责调查的生产平安事故。
2.对于影响较大或者事故调查存在重大疏漏的一般事故,在经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地州市平安监管部门牵头组织调查处理。
3.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中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4.事故调查期限需要延期的,平安监管部门必须向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方可延长调查期限。
二、事故调查程序的要求
5.事故发生后,平安监管部门应向同级人民政府请示成立事故调查组。经批准后,立即函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要求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
6.按照类别的不同,火灾、道路交通、农机、铁路路外
事故有关物证、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以消防、交警、农机、铁路部门提供的材料为主,事故调查组主要以搜集相关证照、管理制度等材料为主。
上述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应立即着手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做笔录。做询问笔录时,对可能涉及行政处分的人员采用监察机关执法文书,其他人员采用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三、事故性质的认定
7.在工矿商贸事故(煤矿事故除外)定性中,禁止使用“意外事故〞等非标准性术语。凡定性为“非生产平安事故〞的,须在事故调查组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由地州市平安监管局报自治区平安监管局核准,以核准的意见为准。凡不进行核准的,事故指标计入事故发生地。
8.事故发生后,首先由公安机关认定是否为刑事、治安案件。假设为刑事、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报自治区平安监管局审核后核销事故。
四、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要求9.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应做到:
(1)文字精练、语句通顺、层次清楚、用词标准;(2)事故发生过程完整、描述准确、内容全面;(3)原因分析明确、定性准确、定责中肯;(4)追究责任建议明确、适用法律正确、提出的防范措施得当。
五、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3.在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
任认定、事故责任者处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内容形成一致意见的根底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负责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授权或委托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后,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向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下达事故结案通知。
11.各地州市、县(区、市)平安监管部门将其负责调查处理的生产平安事故的结案批复于作出之日起7日内报自治区平安监管局备案。由自治区平安监管局根据备案材料核算各地事故指标情况。
六、事故处理的要求
12.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关责任人员犯罪的,由参与事故调查组的监察、公安、检察等成员与本部门按规定沟通后,在事故调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反响各部门的建议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请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裁定。
13.依据条例和罚款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第13号令)对事故单位进行处分。本级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后,由平安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处分。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其他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的隐患,另案处理。
14.条例中对事故单位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任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相关条款规定来认定其责任。
15.条例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16.普通职工年收入标准按照工资来计算,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年收入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公有制单位,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年收入标准;非公有制单位,是指经财务、税务核准的年收入标准。
17.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分决定。
七、事故举报和瞒报事故的核查
18.一般事故举报,由有关地州市平安监管局进行核查。较大事故举报,由自治区平安监管局会同有关地州市平安监管局共同进行核查。
19.瞒报较大事故的,由自治区平安监管局派出工作组,会同有关地州市政府及其平安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事故查处工作。瞒报一般事故的,由地州市平安监管局XX县区(区、市)政府及其平安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事故查处工作。
瞒报事故要依照条例、刑法修正案
(六)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
1.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工作纪律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任务3.事故调查程序
4.事故分析步骤及内容5.事故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6.自治区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表
附件1:
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工作纪律
一、事故调查组成员要恪尽职守、诚信公正,遵守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服从调查组的安排,不得无故请假和以“独立办案〞为由,先入为主立案调查。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准确的对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划分认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不徇私舞弊,不诱取、套取伪证或修改、转移、隐藏和销毁有关证据,不夸大或缩小案情,做到既不包庇事故责任人,也不借机对事故责任人打击报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事故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和有行政许可审批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五、不接受事故单位安排的宴请,不参加和接受由事故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和任何礼品、礼金。
六、严格遵守事故调查的保密规定,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不得擅自发布与事故有关的信息,不得私自会见被调查人员,不得外传和让非调查组人员阅看或复印案件材料。
附件2: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和任务
一、事故调查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调查组要及时召开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宣布事故调查组组成名单,通报事故情况,做出事故调查工作安排。
事故调查组一般分为综合组、技术组和管理组。按照工作分工,三个小组中都应有平安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参加。
三、综合组的任务是。负责事故调查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负责事故调查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各项资料的分类、保管和借阅工作,在调查结束后,将所有调查材料和资料目录移交调查组组长单位存档;负责起草、传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简报;负责事故调查组保障及其他工作;参与管理组相关调查工作;起草调查报告。综合组对内协调的内容是要对收集来的各种材料仔细阅读、印证、提出存在的问题,对于不清楚或有疑点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安排人员进一步调查,直至查清为止。
四、技术组的任务是: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和物证;核实伤亡人数;绘制现场图纸、摄影摄像;起草现场勘查报告;
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鉴定、样品技术检测等,分析、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并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一)主要调查内容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平安教育情况;d.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臵);
e.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a.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c.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d.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e.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f.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g.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3.现场勘察
a.做好文字记录和摄影摄像;
b.获取事故现场的设施、设备的真实情况;
(二)需提交的资料1.相关鉴定报告a.现场勘察报告;
b.尸体检验报告(公安部门出具)及受伤人员伤情证明(医院出具);
c.设备、平安仪器、仪表和现场提取物证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
2.事故现场示意图3.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直接原因
5.事故直接责任人员认定的初步意见6.技术防范措施7.有关取证材料
注。火灾、道路交通、农机、铁路路外事故中技术组由消防、交警、农机、铁路部门担任,事故事实材料以上述部门提供的材料为主。
五、管理组的任务是。对事故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即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根本情况,对其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析、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一)主要调查内容
管理组用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对照检查有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和贯彻落实情况,从中发现有关单
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人,分析认定事故间接原因,分析划定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如果事故有隐瞒情节,还要查清隐瞒的情况。
1.企业承包、转包、租赁等演变过程;企业性质;经营管理方式;租赁、承包、转包、用工、劳动保险及风险抵押等合同、协议;证照情况;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培训、持证情况;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平安管理人员的人名、职责及履行职责情况;企业平安管理方面的制度、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当班人数、死亡人数、遇险人数等;
2.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分工、部门职责和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情况;事故发生前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单位的管理情况,如:平安检查等。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分建议2.管理防范措施
3.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平安生产的会议记录、规定、指示、通知等文件复印件
4.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分工及职责文件5.证照等复印件6.其他材料
附件3:
事故调查程序
一、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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