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页新农合工作情况1.202223年基金筹集与使用。202223年人均筹资标准为50元,筹集资金总额8125万元,合作医疗资金使用了6757万元,有49.64万人次得到补偿,基金使用率达93%(剔除风险金)。2.参合率比上年有所提高。202223年全市农业人口191.62万人,实有农业人口179.2万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62.77万人,参合人数比上年152万人增加了2023万,参合率为90.8%,比上年78%提高了12个百分点。3.202223年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我市参合农民筹资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到年人均20230元,农民年人均缴费20元,其余局部由省、市、县(区)财政按比例补助。4.调整补偿比例。由于筹资标准提高了一倍,全市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偿比例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乡级最高补偿可到达80%、县级平均补偿55%、市级平均补偿45%、市级以上补偿35%,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浮动2023个百分点。5.开展门诊补偿。村级补偿15%、乡级补偿35%、县级补偿20%。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浮动5个百分点。6.提高封顶线。门诊及住院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由202223年的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7.资金使用要求。全市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率要一次到达90%,全年实现零结余。8.特殊补偿。一是实行门诊慢性病补偿;二是开展单病种补偿,补偿标准在原住院补偿比例的根底上适当提高2023到15个百分点;三是对患有精神病、结核病的参合农民,在市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门诊医药费补偿、住院起付线、住院费补偿按县级补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