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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脱贫
攻坚
巩固
提升
方案
2023年脱贫攻坚稳固提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总书记记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开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根底。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方案,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开展目标、户有致富工程。
3、坚持工程资金到村到户。扶贫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工程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工程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工程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工程、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工程、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工程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工程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23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到达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2023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具备开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根底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开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根底设施较为完善,根本公共效劳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2023年根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2023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2023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开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局部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到达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2023-2023年为进一步稳固开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根本医疗和住房)目标。
二是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贫困户自我开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23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精准摸底。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方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那么,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根底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根底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开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在贫困村中,区分出根底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开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松散致贫村等类型。在扶贫对象中,先区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开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根底。
3、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那么,以乡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精准施策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开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效劳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效劳工程和其他产业工程。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开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开展产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那么农、宜游那么游、宜工那么工、宜商那么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着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工程,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方案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开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方案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积极探索政府购置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到2023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那么,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23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局部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根底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根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方案、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为保障贫困乡村根底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鼓励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工程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开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那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开展环境。积极整合开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根底设施和公共效劳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到2023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根底设施建设。对十二五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根底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开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根底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力争2023年完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