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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老
提供
居家
养老
服务
实施方案
2023年老年人供应居家养老效劳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效劳体系,推动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效劳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供应居家养老效劳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效劳对象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二、效劳标准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效劳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效劳标准时,假设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效劳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效劳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效劳项目依据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效劳中心效劳价格的函(价函字(2023)28号)明确的具体效劳项目和价格,为效劳对象供应效劳。
三、效劳对象确定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效劳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才智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根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依据年龄确定效劳对象类别和效劳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四、效劳内容
主要效劳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效劳:为老年人供应家庭保洁清洗、家电修理、保养等效劳。
2.生活照料效劳:为老年人供应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效劳。
3.健康保健效劳: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询问、定期体检、心理询问、陪诊就医等效劳。
4.法律政策询问:为老年人供应法律询问、法律救济,各类政策的询问、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劝慰效劳:为老年人供应心理疏导、亲情劝慰、谈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心、关爱等效劳。
6.代购代办效劳:拓展延长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效劳。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供应亲情陪护、关心、护理等效劳。
市民政局要依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效劳内容,形成菜单式效劳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供应居家养老效劳实施方案。
2.确定效劳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依据政府选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效劳机构,由中标效劳机构完成效劳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根底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才智养老信息化平台效劳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效劳。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开头效劳,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效劳的监督、质量监管、效劳核查、满足度测评、效劳回访、效劳费支付等工作。对消逝的缺乏和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效劳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效劳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协调协作。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统筹管理、效劳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效劳满足度评价和效劳黑、红名单制度,对效劳质量好、群众满足的加以表彰嘉奖,对效劳质量差、群众不满足的要制定惩罚和效劳提升整改措施,要实行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效劳质量、优化效劳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效劳人员的监管和素养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效劳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状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效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效劳质量,提高效劳效果。
2.完善制度,标准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效劳实施方案,对效劳企业的效劳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效劳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状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足度测评,催促效劳企业提高效劳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足率到达95%以上。效劳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效劳制度,制定效劳标准,落实效劳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效劳质量和效劳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效劳、贴心效劳,有效避开效劳态度生冷、简洁、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效劳人员平安保障,应当为效劳人员购置意外损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效劳保障制度,建立效劳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效劳人员平安效劳。
3.加强宣扬,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效劳政策的宣扬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准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效劳体系、效劳质量评估体系、效劳管理运行机制,认真争辩工作中消逝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健康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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