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社会治安
建设
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2022)82号)文件精神,稳固、深化县卫计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生产活动成果,加强卫计系统治安防控建设整治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治安防控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预防、减少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事故发生,确保卫计系统平安稳定,为我县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控预警防控体系,开展值班和巡防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控措施到位,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进京非访、越级上访和重大治安事件。
(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机制。大力加强机关和各卫计单位的安保措施建设,通过配备专职保安,设置门禁,标准保安值班制度等措施加大人防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技防建设,通过技防入户工程为抓手,设置监控室,对重点区域、重点道口、重点部门实现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到达监控交叉无死角,实现监控报警全覆盖;
通过大力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消防和设施防等“五防〞建设,提升卫计系统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提高社会治安和公共平安管控能力。
(三)扎实做好医疗平安工作。各医疗单位切实做好特种设备、特殊药品、麻醉精神类药品、医用放射源及实验室化学品的平安管理工作,落实平安管理各项措施,药房、财务室等其他重要部门的保险柜坚持双人双锁制度,定期检查防盗门窗、监控等实施,确保设备完好使用。进一步标准诊疗程序,提高医疗质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和情况研判机制,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方案与对策。
(四)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治安平安秩序。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人群管理,建立健全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效劳、管理机制,做好精神病人档案管理,完善社区和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和精神病人随访制度,配合公安机关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对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动态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五)加强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各卫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力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持零容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入推进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强化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加大消防平安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医院消防平安工作水平和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消防平安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消防平安事故。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2月-3月)。召开工作会议,签订社会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对本单位治安防控建设、平安维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卫计单位要按照卫计委的总体部署,制定治安防控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单位平安维稳工作的发动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排查阶段(2022年4月-6月)。按照县政府、综治办相关要求,集中时间,有重点、有步骤、有方案地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根底排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工程和内容,做到排查内容全面、不留死角。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2年7月-9月)。根据排查情况,对照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查改同步。对技术整改有难度的,要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协助制订整改方案,确保平安、标准整改。
(四)总结考核阶段(2022年10月-12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总结平安维稳工作经验。县卫计委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2022年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罚挂钩。将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各单位开展检查考评。对平安维稳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